综合新华社、中新社21日报道,中国居民丢失身份证,将不用再担心被人冒用办了信用卡、或者名下突然多了几个银行户头了。中国人民银行21日宣布,将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
在现有联网核查系统中
增加失效身份证件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21日宣布,自4月9日起,将在天津市、山西省、福建省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试点工作;在上海市、福建省、深圳市、珠海市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展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称,在公安部支持配合下,将利用目前公安机关掌握的个人身份数据,在联网核查系统中增加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统称为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
目前此次核查尚处试点阶段:将首先在客户办理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时进行,办理其他业务时无需进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后续央行将根据试点情况在其他银行业务推广身份信息核查。
官方此举有三个目的:一是为银行核查居民身份证有效性、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提供便捷、有效手段;二是防范单位和个人被不法分子冒名开户,减少因假名、匿名开户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维护社会公众资金安全;三是有利于遏制利用银行账户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具体而言,如银行核查的是个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丢失的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挂失”;如个人因姓名变更、证件损坏、登记项错误、有效期满等原因已到公安机关换领了新证,而银行核查的证件仍为旧证的,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失效”。
根据有关规定,当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失效、已挂失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银行如果能够确切判断或者经核实后确认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失效或者挂失证件、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证件的,则应拒绝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其中,对于客户以虚假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骗取开户或办理其他业务的,银行还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以虚假身份证件办业务
银行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简单来说,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就是丢失后挂失的身份证,或者已经失效的身份证。如果发现客户身份证“已挂失”,银行会不会拒绝办理业务?
——银行如果能够确切判断或者经核实后确认居民身份证是失效或者挂失证件、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证件的:应拒绝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其中,对于客户以虚假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骗取开户或办理其他业务的,银行还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银行如果无法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挂失、失效证件,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证件的,将区分情形进行处理。
如个人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银行将采取进一步身份核实措施;如个人本人亲自办理业务的,则由银行根据个人年龄、身份、开户理由、业务风险等综合判断,能够确认相关个人为证件持有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办理业务,不能确认的,将采取进一步身份核实措施。对需进一步采取核实措施的,经进一步身份核实后,如相关个人为证件持有人,居民身份证真实、在有效期内,没有在公安机关申请挂失,或者没有出现因损坏、登记项错误、姓名变更情形而更换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银行将继续办理业务;如相关个人不是证件持有人或者证件为虚假的,银行将拒绝办理业务。
证件挂失不影响乘车事务
对核查有异议可告知银行
如果个人身份证挂失过,可以带上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社会保障卡、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护照等其他辅助身份证明材料进行身份信息核查,或者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与核验设备进行识别、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进行身份信息核查。
身份证已挂失,不影响个人使用该证件办理乘车、乘机、住宿等其他事务。
个人对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或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告知核查银行,也可以向核查银行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映。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核查银行将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将客户异议信息反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定期将客户异议信息反馈至公安部,公安部与地方公安机关进一步核实确认后处理。
此外,个人还可直接向公安部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申请核实,联系电话:010-59832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