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 1
部分职工认为,单位缴存部分的公积金会进入共济账户,个人不一定能得到所有的缴存额。
●正解 单位和个人缴存的公积金均会直接存入职工个人的公积金账户,所有资金都属于职工个人,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此外,若职工发生工作调动的,公积金可全部转移到异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误区 2
公积金取不出来,不好用。
●正解 深圳公积金提取情形基本实现住房消费情形全覆盖,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均可提取,实现“人人可提”。例如本市无房的可办理租房提取,额度为65%;购买本市房产的,可以办理购房提取、还贷提取,额度为60%-100%;买房时间超过两年、按揭已还清(或全款买房)的,可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额度为40%;非户籍职工离开深圳,且社保已转移的,可办理销户提取,额度为100%等。
误区 3
公积金能取还是取出来好。
●正解 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利率计息,若职工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达一定年限还有额外的利息补贴,而且需要用时随时可以提取。同时,深圳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与个人账户余额直接挂钩,公积金一旦取出便无法退回,提前提取或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
误区 4
交公积金不如直接发现金。
●正解 公积金属于国家强制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持续缴存不仅能申请低息住房贷款,还能免税。
误区 5
交公积金会增加企业负担。
●正解 缴存公积金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依法依规缴存公积金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体现。此外,公积金能增加职工收入、帮助员工解决住房问题,是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
误区 6
企业现有能力正常缴存公积金,若以后出现资金紧张或企业亏损的情况时,缴存有困难了会受到处罚。
●正解 考虑到企业不同的生产经营状况,深圳公积金制订了人性化的缴存政策,因连续亏损2年等情况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