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修订了纳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预防接种生物制品目录,自4月10日起实施。共有36个预防接种生物制品品种纳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其中8个为新增品种。
据了解,36个预防接种生物制品品种包括“麻疹减毒活疫苗”等35个疫苗和1个非疫苗“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其中,28个品种为保留品种,8个品种为新增品种。新增品种具体为: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肠道病毒71型(EV71)灭活疫苗、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可维适)、AC群脑膜炎(结合)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戊型病毒性肝炎疫苗、4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2价人乳头状瘤病毒疫苗。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深圳市2016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757元,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深圳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待遇计算按照89757元的标准计算。因此,目前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4488元的(89757元×5%),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用于上述预防接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