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2019年10月31日讯 作业减负更当从学校、老师的源头着手,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倒逼“应试教育”真正向素质教育转变,进而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
日前,《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布了33条减负方案,其中拟规定小学生晚9点、初中生晚10点可经家长确认拒绝完成剩余作业。
毋庸讳言,沉重的作业负担,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特别是视力造成了实质性伤害。据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检出率高达40%~72%,其中,小学生的近视发病率约30%,初中生约60%,高中生约80%。“长时间近距离用眼”、“缺乏户外运动锻炼”、“沉溺电子产品”是导致我国青少年普遍近视的主要“杀手”。
有鉴于此,在2018年8月,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具体措施。重要的是,该方案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严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在这样的背景下,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始着手出台一些具体的为中小学生减负的政策措施。例如,2018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其中也提出了“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科学合理布置作业”的要求。此次浙江的《实施方案》也正是对中央各部门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小学生到晚上9点、初中生到晚上10点还未能完成家庭作业的,可以拒绝完成剩余的作业,这样的规定可以保证相关文件中要求达到的小学生、初中生的睡眠时间。
但争议也由此而来。舆论议论纷纷,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具可操作性。一是学生可能会故意拖着过了时限而干脆不做作业;二是家长会心存顾虑,即便过了时限,仍然会逼着孩子将作业写完,而不会签字确认。如此担心,不无道理。如果仅有此规定,相当于将减负的责任完全由学生和家长来承担。其实,作业减负更当从学校、老师的源头着手。老师布置作业时,应当考虑到学生能不能在相应的时段内完成相应的作业量;学校则应对老师布置作业的质量和总量加以评估,尽量减少重复和不必要的作业。否则,明明知道大多数学生难以在相应的时间段完成作业还硬要布置,不仅为难孩子、家长,也会使相关规定成为一纸空文。
实际上,从《实施方案》的内容和形成背景来看,为学生减负是动了真格。不仅严控家庭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还严控校内考试次数,关键的是还从坚决纠正片面的教育政绩观的根源性问题入手,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倒逼“应试教育”真正向素质教育转变,进而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将33条方案逐一落实,形成系统性改革,中小学生减负减到点子上,减负措施实施起来才不会有那么多的顾虑与阻力。 (评论员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