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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过分增加教师和学生家长负担

不应过分增加教师和学生家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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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综评”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但不应过分增加学校老师和学生家长的负担。

深圳晚报2019年12月13日讯 12月12日上午,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号“广东教育”发布消息称,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针对近日受到热议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示,“初中综评”由省教育厅出台《指导意见》,各地负责制定具体的落地方案。“初中综评”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但不应过分增加学校老师和学生家长的负担。

省教育厅表示,《指导意见》指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创造条件,深化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广泛开展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各类活动,为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提供支撑。学校在考核管理中要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内容,激发全体教师参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积极性。每个班级要建立由年级长、班主任、相关教师等组成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所在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据悉,一些地市“初中综评”工作方案有“自选动作”,对家长也“布置”了任务。比如,有的地市方案增加家长评语,要求学生家长对孩子的成长变化情况作出描述性评价。初一、初二年级规定时间内,家长对孩子每学年的综合表现,重在家庭表现进行评价;初三年级规定时间内,针对孩子初中阶段的成长变化,包括在家、在校表现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对此,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但不应过分增加学生家长的负担。接下来将加强对各地市的指导,确保全省“初中综评”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指导意见》出台后,广东选择有条件的若干个市从2017年或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全省从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改革。

“初中综评”颇为重要,可作为毕业升学依据或参考。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解释,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整体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客观记录初中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为落实因材施教、促进学生成长提供依据,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或参考。(记者 刘小涛 王宇)


[责任编辑:潘宝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