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11月26日讯(记者 刘婷)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今日公布,将17种抗癌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这意味着可以按相关规定报销。
17种抗癌药纳入三种药品目录
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省文件要求,发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
17种抗癌药完整名单
从2018年11月30日起,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纳入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严格执行规定的限定支付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按照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比例。
医疗机构等要保障药品供应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要求,有关医疗机构和药店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这些药品的及时供应,要尽快在信息系统中完成药品目录更新工作,加强合理使用管理,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执行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