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近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从精简行政审批手续、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多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到2020年,民办机构床位数要占六成以上。
近年来,我国老龄化速度持续加快,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超过了2亿人,深圳虽然是座年轻的城市,但养老话题也并不遥远。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深圳常住人口中约有90万老年人,加上来深与子女一起生活的老人不断增加,老年人实际数量超过百万。也因此,深圳不但需要在养老问题上未雨绸缪,而且完全可以也应该在这一领域作出积极探索。
作为一个以改革为安身立命之本的城市,在养老领域,深圳也秉承了更多的创新思维。比如,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方面,深圳将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和优化办理手续——对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养老机构免予环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实行备案管理等。
更重要的是,深圳还将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并规定,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民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
改革的重要魅力就在于,它能源源不断地释放市场活力、激活市场价值。虽然,养老机构和医院、学校一样,本就具有公益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得由政府大包大揽,而是国家的公共财政支出应向老年服务领域倾斜,政府不应仅定位为养老服务的供应方,而应成为监管方和购买方。
事实上,除了空巢、失能半失能老人继续由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外,其他养老服务项目面对市场,实行社会化运作和市场化经营,应是大势所趋。政府要做的是提供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市场适度有序竞争机制,不断提高养老服务的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
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尚属一种新鲜事物,但深圳已经对此进行了有益尝试。据此前媒体报道,坪山的具体做法是,划分政府和机构职责分工,提出“管理委员会监督下的院长负责制”运营机制。除了组织号召政府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多方面力量参与外,还强化监管评估,每年对运营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奖惩和服务挂钩,使之始终得以在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
接下来,在积极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促进社区养老转型升级等方面,深圳还可以继续撑大创新空间,用新思路应对“老”问题,让老人更有尊严地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