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丈夫离婚一事,龙女士说她还愿意继续这段婚姻,但让她难过的是,和丈夫分居大半年了,丈夫对她们母子都十分冷漠。
律师:即便取走物品也应征得同意
龙女士多次表示,她去公公家,只是取回了她和孩子的物品,别的她也没有动过。律师表示,房主的儿子正在进行诉讼离婚,龙女士的个人物品可以和房主儿子协商之后取回。即便这个住宅龙女士曾经住过,但毕竟很长时间没有来了,撬门之举对于业主方来说确实是一种不尊重的行为。
如果有证据证明龙女士拿走了,本不属于她的物品,可以由房主儿子在离婚诉讼中,由法官按照转移财产进行判断之后,对离婚财产分配比例做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