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在线2018年7月6日讯 大江东流,岁月汤汤。改革开放40周年,尤其是广安撤地设市20年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肩挑发展重担的同时,我市把提升群众获得感作为改革发展的落脚点,以司法改革为利器,不断提升司法公正力,用公平正义守护人民群众。
承载着广大群众的期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司法改革破浪前行,涉“险滩”、闯难关,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寒来暑往,春播秋收。回望改革历程,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试点,从司法体制改革到合理配置司法职权,从提高司法透明度到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系列改革举措落地生根,470万勤劳勇敢的賨州儿女用改革之手在这片希望的土地上耕耘,用法治思维建设美好家园,浓墨重彩地书写了司法改革的广安篇章。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夯实公平正义根基。紧紧扭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深入推进员额制改革,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等。目前,我市已通过省委政法委检查验收。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头戏”,司法体制改革被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是一场系统性、全方位、深层次的改革。
这是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重大部署: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是一场大刀阔斧的改革——涉及领域和范围是全方位、全流程的,着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
这是一场难度超过以往的改革——多年来,我市司法队伍庞杂,司法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司法主体责任不落实,司法效率低下等结构性矛盾突出。很多改革举措剑指司法体制深层次、深水区问题,触动许多司法人员的职业前景和切身利益。
按照中省部署,2016年,《广安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司法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使各项改革任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一声改革号角吹响,一场自上而下,广度、深度、难度远超以往的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大幕正式拉开,广安融入了这场波澜壮阔的改革洪流。紧紧扭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深入推进“员额制”改革。“员额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改革后,只有入额法官、检察官才有办案资格,任何人不得干预未参与审理的案件,这是对司法人员利益格局的重新“洗牌”。
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通过考试、考核,经省遴选委员会确定,2016年,我市共产生首批员额制法官239名,首批员额制检察官175名。遴选过程中未出现大的波动、上访等异常情况,这意味着最难啃的“硬骨头”已被啃下。入额不是终身制,入额法官、检察官必须办案、办好案,否则退出员额,新型办案机制逐步形成。
今年5月9日,一起关于火锅店违法使用“地沟油”的案件在岳池县法院开庭审理,该县检察院检察长卿东进出庭支持公诉,该县法院副院长徐晓担任审判长。法检两院领导在审判法庭上的相遇,正是法检两院全面推进“员额制”改革,让入额院领导全面回归办案一线,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新常态。
遴选优秀人员向审判一线流动,并为他们配备司法辅助人员;对全市司法人员进行分类管理,优化司法队伍结构……通过一系列改革,我市形成了权力清晰、责任明确、全程留痕、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的司法责任长效机制,也为员额制法官、检察官戴上“紧箍”,更加公平公正办案。如今,全市案件上诉率、改判发回率明显下降,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随着改革举措相继落实,我市构建起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团队,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权高位运行。
2017年,我市顺利通过省委政法委统一组织的司法责任体制改革检查验收,并获得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完善配套制度,做好改革“精装修”。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问题为导向,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稳步推进改革,亮点频现、渐入佳境,为全省乃至全国司法改革创造可复制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当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时,改革的每一步都需要完善配套制度改革,做好改革“精装修”。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问题为导向,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改革。
过去,嘉陵江畔渔民电鱼现象时有发生。如今,当地渔民不再电鱼,嘉陵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时间回到今年4月27日。因在禁渔期非法电鱼73斤,武胜县两名渔民当天向嘉陵江投入16万尾鱼苗。
电鱼73斤通常只追究刑事责任,为何还要求投放16万尾鱼苗?这源于我市检察机关以嘉陵江生态损害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也是我市首例刑附民公益诉讼案。
看似小事一桩,但经专家论证,电鱼对天然水域渔业资源造成毁灭性伤害,损失是无法用经济指标衡量的,侵害了公共权益。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市检察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公益诉讼,针对行政机关执法随意、执法不到位等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倒逼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从源头上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016年以来,公益诉讼成为我市行政检察监督改革成效的“试金石”,更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一支重要力量。2017年,我市检察机关的经验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被高检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转发推广,称赞为“广安模式”。
此外,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亦有目共睹,为全省司法改革创造了好经验。
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行政案件均衡量罚系统、“微改革”等特色鲜明的项目作为全市公安改革的重中之重,破解了执法办案、服务民生难题,形成特色品牌,受到省厅和市委市政府高度肯定。
前锋区法院是全省唯一由一个基层法院集中受理全市基层法院行政案件的试点法院。我市不断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摆脱行政权对司法权的不当干预,有效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改革实践形成的“广安经验”,受到上级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省依法治省办将其确定为依法治省特色创新工作。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基本形成法律援助一小时工作圈、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完成中省“规定动作”的同时,突出改革创新,打造了一批具有广安司法行政特色的改革事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可以欣喜地看到,在司法改革之路上,镌刻着全市政法系统奋力前行的足印。围绕司法改革目标,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坚持司法为民,破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加快信息化建设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改革成效经得起群众检验。
去年5月,市民范某在上班途中遇车祸身亡,系工伤。市社保局以侵权人(第三者)已赔付为由,拒绝向遇难者家属范某某支付全额工伤保险。于是,范某某将市社保局起诉至前锋区法院,并于今年初获支持。该局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驳回,维持原判。市社保局按规定全额支付工伤赔偿共计70余万元。
这些年,这样的“民告官”案件逐年增多,越来越多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诉讼得到解决。
有案必立,群众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获得维护合法权益的渠道已畅通。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主旨的公正司法,赢得了群众赞誉,也促使行政机关改进工作方法,一些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
数据为证:自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2608件,审结2378件,结案率达91.18%,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56%。
如果将司法活动比作一条生产线,输入的是矛盾纠纷,输出的应是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从来不是空中楼阁,它就在群众身边。
今年初,岳池县法院利用最高法院网络查控系统,仅用22天,便将“老赖”拖欠的60余万元债务全部执行到位,让岳池县新场镇贺家堂村贫困村民文兵一家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如今,全市执行管理机制发生历史性变革,一大批“老赖”在坐飞机、开公司等方面都受到限制。这既加速了执行难问题破解,又促进了诚信社会建设,维护了司法权威。
在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案多人少等矛盾日益凸显。如何平衡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之间的矛盾?这考验着改革者的智慧。
为此,一场政法系统的“科技革命”拉开帷幕。这场“科技革命”既为改革注入了新活力,又解决了改革中的各种难题。
启用智能辅助功能后,曾经困扰法官的信息录入、卷宗扫描和识别、法律文书智慧生成、类案裁判等难题正迎刃而解,实现法官一键立案、一键扫描、一键识别等。如此一来,法官将主要精力放在审判案件上。
得益于我市公安部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今年5月,远在长春务工的本地市民陈先生不到5天时间,便在老家派出所开具了急需的户籍证明,还省去来回3000多元的路费。
司法改革举措的每一步落实,每一次生效,都在加快法治广安建设进程。司法改革的“红利”正集中释放,公平正义的阳光必将照进每个人的心田。实践表明:迎着司法改革释放的公平正义之光,广安必将行稳致远。(陈定军 张凯 李鸿波 记者 刘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