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如今,随着《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印发,此项改革算是一只靴子落了地。
公务员队伍呈“金字塔”结构,越往上职位越少。以往,公务员为了职务晋升,只能“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无数底层公务员在工作上面临“5加2”“白加黑”“夜总会”,但往往早早碰到晋升“天花板”,“副科病”缠身,工作几十年还是“一科难求”,严重影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让晋升渠道由“独木桥”变为“双通道”“立交桥”,使公务员干好有出路、发展有空间、待遇有保障,为激励公务员群体担当作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公务员晋升职级是有标准和条件的,职级职数是有明确比例控制的,并非见者有份的“大锅饭”,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同时,晋升职级也不是“只升不降”,而是实行能上能下,没有“保险箱”“铁帽子”。
既然晋升有条件,并且能上能下,那么如何确保公平就是一个重要问题。严把职级晋升考核关,坚持用一把尺量准、一碗水端平,提高精准性与公信力,乃重中之重。健全考核机制,既避免年度考核过程的形式主义,也防止暗箱操作的“跑级”现象,任重道远。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姚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