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19年4月2日讯(记者 施冰冰)“深圳交警权威发布”消息,3月21日中午,建设路新都酒店路段发生一起出租车撞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人员及车辆损伤。经现场勘查,深圳交警判电动车驾驶员全责。
飞来横祸仅需一瞬间
2019年3月21日中午12时50分许,曾某驾驶粤B号牌出租沿建设路北往南方向行驶,行驶至新都酒店路段,与转弯掉头的由曾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电动车驾驶员吴某受伤。
现场视频>>>
一个转弯,“嘭”的一声!
由反向横穿马路而来的电动车与曾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电动车应声倒地,驾驶员吴某头部受伤,流血不止,电动车受损严重!
接到警情后,深圳交警立即安排民警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理。民警到达事故现场时,发现涉事两车均停靠在事发路段上,第一时间通知120救护车达到现场,随后将受伤小伙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经询问,出租车司机曾某告诉交警,事发前,他驾驶出租车行驶至新都酒店路段时,曾某驾驶的电动车猛地从最里侧车道的掉头口横冲出来,因为避让不及,结果两车发生碰撞!
经现场勘察取证,交警对该起事故鉴定如下
主要责任:
该事故中,吴某骑行非机动车违规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次要责任:
曾某在驾驶机动车时未确保前方路况安全,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非机动车擅自走上机动车道,不仅威胁到自身安全也影响了其他机动车辆的正常行驶!
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除了各行其道之外,对于广大骑行者来说,安全头盔更是出行必备护具!
一个小小的头盔,关键时刻却能救你的命!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致命的部位,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不佩戴骑行头盔者若在事故中受到头部撞击,往往会使大脑水肿造成出血,严重时会造成死亡。
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道路安全靠大家,每一个行驶在路上的主体,都享受着现代交通发展带来的便利,自然也应遵守相应的规则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