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要在“老有所养”方面有更大进展,须继续做大养老服务资源总量,促进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大力发展,形成公办和民办优势互补、良性竞争的格局;在服务质量上再提升,进而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员的养老需求,提高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28条措施。《意见》既有完善养老服务发展的制度设计,也有解决养老服务行业突出问题的具体安排,比如,针对养老服务举办主体普遍反映的“盈利难”“融资难”“用地难”等突出问题,《意见》从扩大社会资本投资角度提出进一步放宽行业准入、扩大投融资渠道、落实土地税费政策、促进融合创新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措施。
深圳虽是一座年轻的城市,但“银发浪潮”也在一天天迫近,当年的“拓荒牛”正在步入老年,随子女来深居住养老的外来老年人也在增加,全市养老存在爆发式增长压力。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实际居住的60岁以上老人超过120万人,全市养老机构45家,养老床位1.2万张,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8张。养老机构“住不上”“住不起”“住不好”的问题让不少家庭感到“堵”和“痛”。
按照国家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的最新部署,深圳应声而动,积极对接,落地细化举措,着力为养老服务打通“堵点”、消除“痛点”。比如,为完善养老服务供给,深圳立足用好政府、市场、社会力量三方面力量,做实政府基本保障、居家社区联动、机构养老3种服务;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深圳在土地、财政、金融、保险、税费、医疗、人才、产业、价格、服务等方面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创制,给社会力量养老“清障”;着重打造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圳标准”,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等等。
对照国家《意见》,可以发现,深圳的落地细化举措衔接紧密,干货足,亮点多。深圳作为首批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一直在养老服务体系等建设上不断破难题、探新路、做示范,在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等方面积累了经验。
“老”问题要有新解法,深圳需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再创新,走在最前列。要在“老有所养”方面有更大进展,须继续做大养老服务资源总量,促进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大力发展,形成公办和民办优势互补、良性竞争的格局;在服务质量上再提升,进而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员的养老需求,提高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谢仕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