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正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跟以往打黑除恶的最重要区别,也是深圳治理黑恶势力问题的基本方法论。在应对黑恶势力问题上,深圳正在实现由“扫”到“治”的跨越。
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部署,5月15日至17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下沉到深圳开展“回头看”。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表示,深圳将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全力配合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工作,坚决全面落实好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继续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整改。
“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正义与邪恶、光明与黑暗的较量,事关人心向背与治乱兴衰。深圳市委市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保障工程,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大治理工程,以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市领导多次明确提出,不要怕影响深圳形象,把黑恶势力铲除得越干净,深圳的城市形象只会更好。
千钧之力、雷霆之势,扫黑除恶战场利剑高悬、战果累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5月9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0个,带破相关刑事案件3660余宗,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总价值约50.68亿元人民币,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全市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向好。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正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跟以往打黑除恶的最重要区别,也是深圳治理黑恶势力问题的基本方法论。在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上精准发力,针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医疗欺诈、套路贷等专项整治;积极依托大数据平台“最强大脑”,提高对新型涉黑涉恶犯罪的动态监测和防范打击能力,力争发现在早、打击在小;首创“一案一整改”双向反馈机制,政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联动,做到“破获一起重大或典型案件、整治一个行业、净化一片领域”……在应对黑恶势力问题上,深圳正在实现由“扫”到“治”的跨越。
习近平总书记说:“黑恶势力怎么就能在我们眼皮底下从小到大发展起来?我看背后就存在执法者听之任之不作为的情况,一些地方执法部门甚至同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所谓的“保护伞”有两种:一种是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直接涉黑涉恶、袒护包庇的“明伞”“硬伞”,一种是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懒政怠政、失职渎职间接助长黑恶势力的“暗伞”“软伞”。正是因为有“保护伞”罩着,地方黑恶势力才会有恃无恐、为所欲为。深圳在破“网”打“伞”上重点发力。将惩治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市委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全口径“大起底”摸排;把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以及失职失责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三大重点”;制定实施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指引,对涉黑涉恶背后的腐败问题优先核查,对“关系网”“保护伞”优先处置……深圳不护短、不遮丑,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下一步,深圳要继续把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和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扫黑务全,除恶务尽。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圳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严查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的问题。加强对社区(村)“两委”委员进行核查,调整撤换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社区干部;市区街道三级书记挂点,整顿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大力开展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管……一套“组合拳”下来,极大增强了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如何处置黑恶势力一直都是社会治理的难题。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才能真正让违法犯罪分子闻风丧胆、无处藏身。汇聚起强大的治理合力,来一场全面的“大扫除”,才能扫出一片天朗气清,让黑恶势力在鹏城大地上无立锥之地。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除黑恶污浊,守护天朗气清,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深圳特区报首席评论员姚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