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善行得以彰显,要让行善获取荣光,正是这种长期以来深入深圳人心灵的“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精神,造就了非常时刻来临时普通人互帮互助、勇担社会责任的惊人向心力。
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要牢牢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任务,让核心价值观为文明城市创建铸魂造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不久前举办的第十六届深圳关爱行动表彰晚会,将年度特别奖颁给了“‘山竹’中的深圳人”。当35年来影响深圳最强台风过境,各行各业的凡人善举保障了城市的平安,台风过后,深圳人又用行动展现出了邻里守望的善良与共生共荣的团结,迅速恢复了生活生产秩序。十六年来,这座“关爱之城”通过这一年一度的盛大仪式,向一个又一个因善举感动深圳的人致以崇高敬意:要让善行得以彰显,要让行善获取荣光,正是这种长期以来深入深圳人心灵的“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精神,造就了非常时刻来临时普通人互帮互助、勇担社会责任的惊人向心力。
我们为何选择深圳,又为何热爱深圳?这座城市四十年的发展历程,同国家的发展进程一道,回应着我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在这里,文明、和谐、敬业、友善,从政府到媒体、社会的深入参与,也广泛传播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这里,平凡善举受到尊重,日行一善成为习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正日渐内化为深圳人的自觉追求。
对善行的尊重,形成了深圳人“日行一善”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只有落实为具体行动,方具有强大生命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终要通过每个人的一言一行来体现。深圳大力弘扬的善行典型中,有许多善举并非常人所不可及的,不少好事看上去不过是“举手之劳”。但正是这种对善行尤其是普通人善举的表彰,最能激发人们心中的道德力量。“人无常心,习以成性”,深圳的文明就是在点滴小事的互相感染中形成的。
对善行的尊重,养成了深圳人“为善最乐”的幸福观。道德观念的建立有赖于道德认知,尊重善行有助于市民形成“行善之人,必有福焉”的观念。人们在做出利于他人、利于社会的事情后,精神上能获得坦然、欢乐,社会评价也能相应提高,就能获得持续行善的动力。正能量既可以传递,也能够累积,深圳已经形成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性循环,善行的传递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对善行的尊重,凝聚了深圳人“人皆为友”的归属感。大到国家、城市,小到社区、邻里,人们因为特定关系和纽带形成的共同体,需要个体间形成互相关怀、共同承担的共识。来深圳打拼的人们,面对陌生环境,对相互关系和扶持有一份特殊期待,也希望能尽快融入新的集体。深圳建立了专业繁多的义工组织,每年都举办各式各样的慈善活动,市民们有了回报社会的窗口,也有了互相了解的平台,友善之风让人暖心。
核心价值观承载着城市文明创建的精神追求和价值标准,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凝聚力、感召力,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社会公众的道德自觉和良好愿望的过程中,深圳形成了尊重善行的社会风气。善举彰处是吾乡,这座城市因为凡人善举而拥有了更多的温情和前行动力。■深圳特区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