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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撞3辆车,饮酒后14小时,宝安男子仍因醉驾进铁窗?!

2019-05-31 10:15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2019年5月31日讯(记者 刘婷)2019年5月14日16时37分许,深圳交警接报称,宝安区沙井上南大街某购物广场发生四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深圳交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理,没想到本是处理车辆追尾事故还“意外收获”一只“醉猫”。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处理事故时发现,涉事粤B****P号小型越野客车驾驶员郭某亮浑身酒气,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

现场视频>>>

执勤民警立即对郭某亮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99mg/100ml。而当民警询问其是否饮酒时,郭某亮是这样回答的:我没有喝酒,只是吃了槟榔。

究竟是吃了槟榔还是喝了酒,咱们血检后就知道了。随后,民警将其带至附近医院抽血进行检验鉴定,血检值为102.53mg/100ml,已达危险驾驶的标准。

吃了槟榔只会影响口腔酒精值

可不会影响血检值哦






饭局 Part.1

据郭某亮供述,2019年5月13日19时30分许,郭某亮和公司工人在布吉大芬村工地吃饭喝酒,期间郭某亮喝了一杯白酒、一瓶劲酒,还有两瓶啤酒,22时许吃完饭后郭某亮就去附近工地办公室视察工作。

宵夜 Part.2

2019年5月14日凌晨1时许,郭某亮又去布吉大芬村工地里吃宵夜喝酒,期间又喝了两瓶啤酒。

随后,郭某亮在工地睡觉,睡至10时许,其驾驶粤B****P号牌机动车去罗湖笋岗某修车厂附近吃早餐,期间没有喝酒,之后郭某亮在维修厂又睡了一觉。

饮酒后14小时左右

直到15时30分左右,郭某亮驾驶粤B****P号牌机动车准备回沙井,其从罗湖笋岗走北环大道转107国道,到了沙井走南环路转东环路,行驶至沙井上南大街某购物广场时追尾了一辆粤S****9号牌面包车,方向盘失控后又撞到了停在路边的两辆小轿车。

发生事故后,郭某亮下车查看并报了保险,在其等保险公司的时候,交警到达现场并将郭某亮查获。




现如今,司机郭某亮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5月15日被刑事拘留。

看到这你可能会有疑问

郭某亮饮酒后14个小时才开车

这样也会酒驾?

专业解惑:

一般来说,饮酒后大约10分钟,酒精就会被人体吸收进入血液,1个小时到1个半小时就达到最高峰。

人体对酒精的代谢则比吸收要缓慢得多,首先酒精会被血液运送到肝脏,酒精中的乙醇在这里被转化成乙醛,然后再慢慢转化为乙酸,这时才能经过分解变成水和二氧化碳排出体外。

如果只饮一杯啤酒或饮一杯红酒,至少要经过6个小时的代谢,才能再开车;而如果是饮了低度白酒3两以上,考虑到个体和环境等差异,至少要经过20到24小时才能开车。

让我们看看郭某亮的饮酒时间节点

分别为:

5月13日19时-22时

间隔3小时后

5月14日凌晨1时其再度饮酒

间隔14小时后,郭某亮酒驾追尾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很多因素,喝完酒过多长时间酒精才能挥发干净,并没有一个固定数值。

需要强调的是,酒后驾车不会以司机的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也不会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

这下知道酒后多久能开车了吗?

饮酒后应休息足够充分的时间

才可以驾驶机动车哦~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酒驾,保障市民安全

才是蜀黍的心愿

也许你是酒后开车一时爽

但你的家人却为此提心吊胆

生命无价,如果因酒驾出了事

可就得不偿失了!

[责任编辑:施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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