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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巨响!玻璃窗4楼坠下砸中小车,车主不知找谁赔!

2019-06-22 09:36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

深广电第一现场2019年6月22日讯 最近“高空坠物、抛物”事件频发,昨天,又有市民向我们《第一现场》爆料称在自己家门口也遭遇了同样的“飞来横祸”。



突发巨响

原是爱车被砸

6月19号下午,正在公司上班的陈先生突然接到父亲打来的电话,说自己停在家楼下的车出事了。

陈先生赶回家,发现自己的爱车车顶被刮花了好几处,引擎盖和前挡风玻璃上到处都是玻璃碴。

在现场,与陈先生同住一栋楼的梁先生告诉他,玻璃窗是从四楼掉落下来的,先是砸中了自己的车窗,然后在落地时剐蹭到陈先生的车辆。




二房东:暂不赔偿

怀疑租客操作不当

事发之后,陈先生报了警,楼层管理员代表房东一起到派出所进行协调,但管理员的态度让陈先生无法接受。陈先生说,4楼的住户答应只能赔偿三分之一,房东可能要负主要责任,但是房东就是不赔。


昨天,记者见到了楼栋管理员敖女士,她告诉记者,自己妹妹就是这栋楼的二房东,她们怀疑玻璃窗掉落是四楼租客操作不当所导致的,需要请专业机构鉴定之后再协商如何进行赔偿。



律师:不能证明过错之前

租客负大部分责任

有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失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认为,就本件事情来讲,在租客不能证明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要负50%的责任,二房东应负30%,大房东作为物业所有人应负20%的责任。

无独有偶,前两天,在罗湖区红岗花园小区一栋居民楼的外墙水泥块脱落砸中了楼下的车辆,据业主反映,类似的情况在小区并非第一次发生。


高空坠物、抛物屡禁不鲜,这是要让小编带安全帽出门的节奏吗?

在浙江余杭昌运里小区的住户们却不用担心这个问题,这得归功于小区里47个特殊的摄像头。昌运里小区的防高空抛物摄像头,这个小区里都是20层的高层。为防止有人高空抛物,街道特地出资购置了47个“防高空抛物监控”,监控内容在物业管理平台上的存储时长为一个月。

昌运里治理中心的智慧显示屏,可实时观测小区动态,安置了这些摄像头,虽然约束了某些住户的行为,但却给每一位住户都提供了安全保障。

这种做法让小区住户拍手叫好!

你们的小区会装这种摄像头吗?

第一现场、壹深圳客户端记者:廖立焜

[责任编辑:施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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