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是桩便民利民的好事,但要将好事做实,将实事做好,须做足“绣花功”。
一份涉及深圳多个地产项目的“需清理整治的不规范地名清单”近日在网络流传。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2日晚对此作出说明称,本次整治的重点为预售楼盘不规范地名使用和道路名称不规范等问题,原则上不涉及不动产权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照的变更。
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2018年12月,民政部等六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对“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整治。
可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实际上是本有法可依的“正经”。地名规范了,有益于纠正起地名的随意性,地名会归于稳定与统一,不仅尊重和维护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有利于弘扬民族文化,增强民族自信,也会更加便民。但是,个别外地城市采取相关行动后却引发了舆论反弹。
何以如此?个别外地城市在执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相关法律法规时,有些走偏,将“好经”念“歪”了。综合起来看,“歪”在了三个方向。一是擅自扩大了清理整治的范围,本意依法行政,结果却造成了不必要的法律“冲突”。例如清理整治的是地名,却将某酒店合法注册的品牌也“一并整治”。二是清理整治过于生硬,缺乏对专家以及民众意见的集纳,难以服众。三是不少民众担心,地名一旦改了,后续一系列证件变更,会耗费不少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政府有没有提供相应的便利?简而言之,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本意是在便民利民,但假如在落实执行的过程中南辕北辙,自然会被质疑,遭遇阻力。
相较而言,深圳拟进行的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行动,则有针对性地打消了人们心头的疑虑,体现了审慎稳妥的原则。例如,将多个地产项目列为需要整治的对象,主要原因之一是房地产预售现场推广名和广告及建筑物标牌使用了与批准地名不一致的名称。这本身就是依法进行“拨乱反正”,同时也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使用时间较长、社会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地名原则上不纳入整治范围,下一步还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既照顾到了地名约定俗成的客观规律,又彰显了对民意的尊重。至于“原则上不涉及不动产权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照的变更”,也就是说,在最大程度上不给民众造成时间与经济上的负担。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是桩便民利民的好事,但要将好事做实,将实事做好,须做足“绣花功”。日前,针对相关争议,民政部发布消息表示,个别地方存在政策标准把握不够准确、组织实施不够稳妥等情况,要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原则标准组织实施,防止随意扩大清理整治范围。深圳拟采取的相关做法,符合民政部最新意见精神。通过细致的工作,相信深圳能够稳妥有序做好本次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取得让市民群众满意的成效。(深圳特区报评论员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