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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走了把名字留下?让医师单独做这事?深圳一医美门诊被罚4万!

2019-06-25 09:14来源:深圳卫生监督

划重点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应当依法签署医学文书和医学证明文件,按照有关规定书写、保管病历,并对患者的个人资料及隐私保密。

非主诊医师做皮肤医美?

在该机构的医学整形美容档案袋中

卫监执法人员还发现某患者的

皮肤治疗同意书和治疗记录表

医师栏的签名都为“杨某”

杨某也承认在今年年初

自己在该门诊部单独为患者蒋某

进行了激光祛斑痣疣的治疗


[责任编辑:高畅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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