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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子指责丈夫出轨亲弟媳,离婚后还转移财产装不知道?

2019-07-05 06:38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

原标题:女子指责丈夫出轨亲弟媳,离婚后还转移财产装不知道?

家住沙井的连女士

最近跟我们栏目爆料称

几年前她发现了丈夫的不伦之恋

无奈之下只能选择离婚

可已婚之后,去年她意外发现

丈夫在离婚之前偷偷转移了财产

没想到30年的感情

却换来一场欺骗

连女士告诉记者,她曾经有过一段幸福的婚姻:丈夫、儿子,有车有房,一家几口吃穿不愁,其乐融融,这样的日子一直维持了30年。可在2014年,她发现丈夫的一段不伦之恋,幸福的日子从此戛然而止。

心软之下双方私了离婚

连女士称,当时她发现不正当关系的时候,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在2015年,将其告上法庭。不过当丈夫跪下求情时,心软的她选择私了。时至此时,丈夫变前夫,连女士也与对方就离婚达成一致。

▲连女士提供前夫出轨证据

对方称生意失败

离婚分得一套房和少量现金

连女士说,30年夫妻,夫妻间的资产怎么说也有好几百万,可当时,她只分得东莞的一套房子和60万现金。

连女士发现曾被恶意转移财产

没想到在去年,连女士突然得知,2014年在公明和惠州大亚湾,对方还以弟媳的名义买了两套房,这让连女士一下子懵了,难道离婚前,对方说的那些都是假的?

前夫:房子是别人的只是暂住

记者跟随连女士来到公明,找到了她的前夫彭先生。双方一见面,不像是之前有过三十年的感情,更像是仇人,一见面就吵架。

彭先生称,这套房是他现在妻子的妹妹买的宿舍楼,他们属于借住,至于惠州的房子,的确是他现在妻子买的,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无确切证据是否属婚前财产难证明

因为没有证据,无奈之下,连女士只能落寞离开。对此有律师表示,如果发现离婚前,对方恶意转移财产,当事人可通过法院起诉。

但这起纠纷中有一个关键点,连女士称前夫房子都是通过现金购买的,很难找到证据,证明是双方的婚前财产。同时由于事情发生在几年前,部分证据难以考证真实性。

近年来

离婚案件逐年增多

其中双方财产的形态

更是呈现复杂多元化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依法、全面、及时、合理分割,近日深圳中级法院发布了《关于实行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的工作指引》,其中更是对虚报,谎报,恶意转移财产问题,处理力度大大加强。

《指引》指出,所有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均应当向法院申报财产,即填报《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同时,《指引》将离婚案件当事人申报财产的期限设定为与举证期限一致。

▲资料画面

财产申报制度

严格规范财产申报内容

《指引》还对财产申报的内容做了具体规定,里面指出,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权益等夫妻共同财产,均为财产申报的内容,比较常见的有工资收入、房产、车辆、存款、股权、证券、保险等。

律师认为财产问题是离婚案件核心问题之一,财产争议主要因为核实难度大,大量虚报瞒报和恶意转移问题存在,导致诉讼周期普遍比较长,弱势一方的权益难以保障,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提出,把财产争议主动前置,便于法官提前全面了解情况,减少后续财产争议,提高效率,减少诉讼资源的浪费。

第一现场、壹深圳客户端记者:陈潇邦


[责任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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