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指责丈夫出轨亲弟媳,离婚后还转移财产装不知道?
家住沙井的连女士
最近跟我们栏目爆料称
几年前她发现了丈夫的不伦之恋
无奈之下只能选择离婚
可已婚之后,去年她意外发现
丈夫在离婚之前偷偷转移了财产
没想到30年的感情
却换来一场欺骗
连女士告诉记者,她曾经有过一段幸福的婚姻:丈夫、儿子,有车有房,一家几口吃穿不愁,其乐融融,这样的日子一直维持了30年。可在2014年,她发现丈夫的一段不伦之恋,幸福的日子从此戛然而止。
心软之下双方私了离婚
连女士称,当时她发现不正当关系的时候,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在2015年,将其告上法庭。不过当丈夫跪下求情时,心软的她选择私了。时至此时,丈夫变前夫,连女士也与对方就离婚达成一致。
▲连女士提供前夫出轨证据
对方称生意失败
离婚分得一套房和少量现金
连女士发现曾被恶意转移财产
没想到在去年,连女士突然得知,2014年在公明和惠州大亚湾,对方还以弟媳的名义买了两套房,这让连女士一下子懵了,难道离婚前,对方说的那些都是假的?
前夫:房子是别人的只是暂住
记者跟随连女士来到公明,找到了她的前夫彭先生。双方一见面,不像是之前有过三十年的感情,更像是仇人,一见面就吵架。
彭先生称,这套房是他现在妻子的妹妹买的宿舍楼,他们属于借住,至于惠州的房子,的确是他现在妻子买的,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无确切证据是否属婚前财产难证明
因为没有证据,无奈之下,连女士只能落寞离开。对此有律师表示,如果发现离婚前,对方恶意转移财产,当事人可通过法院起诉。
但这起纠纷中有一个关键点,连女士称前夫房子都是通过现金购买的,很难找到证据,证明是双方的婚前财产。同时由于事情发生在几年前,部分证据难以考证真实性。
近年来
离婚案件逐年增多
其中双方财产的形态
更是呈现复杂多元化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依法、全面、及时、合理分割,近日深圳中级法院发布了《关于实行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的工作指引》,其中更是对虚报,谎报,恶意转移财产问题,处理力度大大加强。
《指引》指出,所有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均应当向法院申报财产,即填报《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同时,《指引》将离婚案件当事人申报财产的期限设定为与举证期限一致。
▲资料画面
财产申报制度
严格规范财产申报内容
《指引》还对财产申报的内容做了具体规定,里面指出,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权益等夫妻共同财产,均为财产申报的内容,比较常见的有工资收入、房产、车辆、存款、股权、证券、保险等。
第一现场、壹深圳客户端记者:陈潇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