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栋别墅群建在水源保护区内
早在2014年11月,记者曾接到市民举报,并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西丽湖度假村内违建别墅一事。
据记者调查了解,西丽湖度假村本是行政划拨公共旅游用地,是市民旅游休闲的地方。2007年,西丽湖度假村以每年每平方米0.4元的价格,从土地使用权人手中租下整个度假村48万余平方米的土地,每年只须支付土地租赁费19万余元。
37栋别墅的前身是度假村酒店用作配套用房的石头房子。后来由于年代久远,房子老化成为危楼,经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和南山区住建局审批通过,于2009年分别办理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开始动工建设。随后几年,松林山庄别墅先后在深圳市规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和南山区住建局处成功续期。
但2014年10月,度假村违建问题因广东省委第三巡视组介入调查而被高度重视,该处别墅群建于水源保护区内,属于违法建筑。因此在2015年4月12日使用期限满后无法续期。南山区规土监察大队进行立案调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限期三十日内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