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终审判定松林山庄属“非法建筑”
尽管西丽湖度假村接连出示7份深圳市政府会议纪要,指出许可该地的临时建筑在不影响规划的情况下,可以延期使用。西丽湖度假村方面认为,依据深圳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这37栋临时建筑可通过每两年重新申领临建许可证的形式存留到度假村土地租赁到期为止,“临时建筑”可以无限续期。
另一方面,度假村方面早已将别墅长租给他人。2013年前后,西丽湖度假村与多名消费者签订长期合同,支付会籍费1105万,便可在土地使用年限内免费使用约定的会员房屋,并可享受会员房屋的出租收益,土地使用年限为2026年12月31日。如此高昂的成本也一度惹得坊间传闻四起,质疑西丽湖度假村利用行政划拨公共旅游用地搞土地开发牟利。但一来省委巡视组已介入调查,二来会议纪要只是政府内部文件,并无法律效力和依据,因此西丽湖度假村方面的诉求未被采纳。
西丽湖度假村不服行政处罚,一纸诉状将南山规划土地监察局告上法庭。2016年12月,深圳市盐田区法院做出行政判决:涉案建筑超过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使用期限,已构成违法,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限期拆除涉案建筑,并无不当,西丽湖度假村一审败诉。
西丽湖度假村不服判决结果依法上诉,2017年9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对于西丽湖公司提出的撤销南山规划土地监察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上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维持原判。2018年,西丽湖度假村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然而最终的行政裁定书中驳回了其再审请求。至此,松林山庄37栋豪华别墅被定性为非法建筑,面临被强拆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