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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强制”垃圾分类
立法将于年内完成
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都已出台措施推动垃圾分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今年7月起,个人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目前,深圳垃圾分类立法已经箭在弦上,市政府已经把《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报到市人大,市人大已经展开积极地调研。预计年内完成立法,明年将全面实施。其中,草案当中涉及垃圾分类的共四大类: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