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深圳将力争于明年底实现全部市区两级医院间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对市民来说,这是一个值得期待的好消息。
看同一种病,跑不同医院,各家医院CT、B超、血项等不断重复检查,付出无数的精力和花费,结果却是一样……这是许多人共有的就医体验。如此这般折腾,医生也许不厌其烦,患者却得付出更大的就医成本,看病焉能不贵?
也因此,近些年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验检查,实现不同医院间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的呼声渐高。去年2月,国家卫计委相关人士表示,全国86%的医院已基本实现同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深圳市属公立医院间也已于去年基本实现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
作为一个信息化程度较高、富有创新精神的城市,深圳理应在这方面走得更远。医院实现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是打造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的题中之义。推动实现全部市区两级医院间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就是这方面的一种积极尝试。由于市区两级医院间所涉及的医学检查量要大得多,互联互通互认所带来的“减负”效果也将更为明显。更进一步说,只有这种障碍打通了,正在大力推行的分级诊疗才会更有效率。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实现不同层次医院检查结果的互联互通互认,知易行难。据悉,由于深圳部分区级医院原来开发应用的信息系统较老旧,要完全实现互联互通,有待在技术层面进行升级。此外,由于每家医院所应用的信息系统不同,导致医院间信息标准存在差异,各系统之间数据难以“打通”,互联互通存在技术“壁垒”。
更重要的是,一般来说,患者转院,多是从小医院转向大医院,而各级医院的检查水平存在差异,检查结果互认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性。比如,一家医院的医生按照另一家医院的检验结果进行了诊断和治疗,结果造成了误诊或者医疗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这种情况下,不妨建立一套“首次检查负责制”,发生医疗事故时,如果是之前医院的检查结果误差所导致,那就应该由提供检查结果的医生与医院担责。让医疗检查收益与风险相统一,既能推进检查结果互认,也能倒逼医院提供更精准的检查服务。
进一步看,要让检验结果互认制度顺利推行,还需要完善、细化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角度确保由结果互认引起的医疗事故的权责归属问题。此外,可以考虑引入商业保险,降低医院本身由结果互认带来的风险。
总之,实现检查结果在市区两级医院之间,以及各社康中心和各医院之间的互联互通互认,是缓解深圳人看病难、看病贵现象的一项有效举措,迎难而上、有序推进,医疗服务品质才能真正全面优化。从更大的层面来讲,在这样一个万物互联的时代,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应用推进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将进一步夯实城市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