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交警组织人大、政协、律师,以及出租、网约车、自卸车、公交车等行业代表在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召开《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的研讨会,共同为建设更科学合理、更便利通畅的交通出行环境建言献策。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近日表决通过,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有关电动自行车等新规,受到各方关注。深圳交通处罚新变化和每一位市民息息相关。针对交通处罚新规,不同身份的市民,站在各自的角度,必然会有不一样的看法与建议。而认真倾听民情民意,既是交警部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的具体实践,也展示出其推进交通处罚新规“落地生根”的坚定意志。
“希望深圳交警的具体执法基层、具体的执法者要深入学习掌握《修正案》的内容,并把这些内容化为有温度的执法,切合实际”“建议《修正案》在正式修正颁布实施之前,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群众有清晰深刻的了解和认知。”……会上,各行业代表踊跃发言,就对《修正案》中关于交通管理方面的细则、普法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多条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显然有助于深圳交警进行更科学、更人性化的规划和管理。个中道理不难理解,公众参与的程度越广泛,在具体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矛盾点”“分歧点”就会暴露得越充分,对完善规划、科学管理的帮助就越大。
城市交通管理,是一道以人为核心的民生命题。可以说,交通工作做得好不好,相关举措有没有真正对准问题,是“花架子”还是“实招式”?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事实上,“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贯穿于修订条例全过程。比如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已逐渐成为生活中的重要安全隐患,引起市民的强烈反应;滥用远光灯,则一直都是最让人厌恶的驾驶恶习。更深层次地说,每一次交通管理的新举措,就是切实对准着民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此次各行业代表提出的每一条建议与意见,交警部门理应认真汲取并融入到实际交管工作中,共同发力。
换个角度看,新规实施均有一个磨合适应的过程,每一位市民都要增强交通法规意识,认真审视并改正以往行路驾车的陋习。交警部门也应善于仔细聆听市民的意见,创造更多理解和支持,为工作方法的改善及优化凝聚共识。随着交通处罚新规的正式实施,交警执勤执法更科学更有温度,市民出行更注意细节,合力营造文明安全的出行秩序,这是大家共同的期待。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对交通管理细则的相关解读倍加关注,认真了解和学习交通处罚新规,为深圳文明交通构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