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蜀黍在业务受理过程中
发现经常有小伙伴
把号牌和指标混为一谈
导致指标过期或申请指标更新超期
为什么小伙伴们
会把指标和号牌混淆呢?
原来,大家平时习惯了
把保留号牌和更新指标相提并论
听到“保留原号延时限”的消息
就误以为是延长指标时限了
本期,蜀黍就带大家一起
正确认识指标与号牌
机动车指标
指标:
是深圳市出台小汽车限购政策后的买车资格,具备指标才能够买车。
依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小汽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小汽车指标。
更新指标:小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
机动车号牌
号牌:是每辆机动车办理登记时选择的车牌号码。
保留原号: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也就是说
两者具有本质区别
区分了两者的定义
我们再来看看
大家混淆的延长时限问题
▼
业务有效期
更新指标的有效期
可以概括为2个“6个月”。即办理转移、迁出、注销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6个月内使用。
保留原号的有效期
1.0版本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1.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2.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0版本
2017年6月20日起,原车牌号保留期从6个月延长到1年,使用年限从3年减少到1年。
3.0版本(现行版本!)
2019年6月1号起,放管服10项新措将原车牌号保留期从1年延长到2年。
保留原号牌注意事项
保留原车牌号码仅限原车主(夫妻变更业务除外)。
2019年6月1日前,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超过一年、但不足两年的,也适用该措施。
如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码更换等情况,请在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变更迁出前,及时前往车管所办理相关变更业务。
需将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号牌≠指标
原号牌保留期≠更新指标有效期
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小伙伴
一定要正确区分,记清楚哦!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