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财政部近日确定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深圳被列入名单。在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适老化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生活品质、加快推进长者助餐服务、扩大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范围、加强困难老人关爱服务等方面,深圳将出台一系列措施。
根据联合国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我国从2000年开始就已进入老年型社会。而这种“变老”趋势正在以奔跑的速度向前发展。据推算,到2020年,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1.67亿,约占世界老龄人口总数的24%,届时全世界每4个老人之中就有1个来自中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养老已成为我们不得不直面的问题。
深圳是一座公认的年轻城市,但我们同样应该看到,当年“拓荒牛”成批来深,如今已到了成批退休的年龄,加上随迁的养老大军,深圳人口老龄化正在加速。有数据显示,深圳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超过15万,常住老人已达42万,且这些数字每天都在刷新。
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也是为了在此方面取得突破。
说到养老服务,就不能不提日本。日本的居家养老服务叫做“在宅服务”,顾名思义,就是希望老年人在他们生活习惯了的环境中度过晚年。要实现“在宅服务”并不容易,需要在居住环境、医疗、照护服务、预防干预和生活照料等方面做到无缝对接。为此,日本的居家养老服务以社区为平台,建立了各种服务模式,不光包括上门服务,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和身体照料,还大力推广日托服务,旨在消除老人们的孤独感、减轻家属的负担,让老人们的生活更具有社会性。
日本的居家养老是以护理保险制度为基础,政府出钱请护理人员上门服务,老年人自己只需负担10%的费用。同时,日本有专门支撑家庭护理服务的人员培训与考核体系,所有护理人员均拥有国家专业资格证书。另外,日本居家养老的福利种类很多,共有13大类,基本可以满足不同老年人的不同需求。与之相比,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重磅发布,深圳的战略定位之一就是成为民生幸福标杆,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是实现“老有颐养”的重要一环,在此方面深圳可以先行先试,作出更多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