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要继续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作用,以更大力度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在国资管理体制创新、国有企业综合改革、国有资产综合监管、央地国资国企深度合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上率先探索,形成一批在全国拿得出、叫得响、铺得开的制度创新成果,打造国资国企改革先行示范样本。
9月24日,深圳市召开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动员会。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深圳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努力走出一条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发展新路。
国资国企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是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深圳的光荣使命,也是深圳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资国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前不久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深圳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也就是说,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是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一项重要任务,也必须以“先行示范”标准加以推进。深圳要继续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作用,以更大力度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在国资管理体制创新、国有企业综合改革、国有资产综合监管、央地国资国企深度合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上率先探索,形成一批在全国拿得出、叫得响、铺得开的制度创新成果,打造国资国企改革先行示范样本。
要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放大政策集成效应。国资国企改革牵涉面广,单项改革往往难以奏效,须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的良性互动。根据方案,深圳将进一步增强中央与地方的改革联动、国资改革与国企改革的联动、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与国有企业改革“双百行动”的联动、国资国企改革与经济社会其他领域改革的联动,真正做好“综合改革试验”,为地方国资国企改革注入新推力、踩下加速器。
以市场化作为改革的方向,增强国资国企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一方面,积极引入多样化的市场化方式,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发挥其牵引作用,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基础;另一方面,积极实施“上市公司+”战略,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上市,推动国有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建立更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更灵活的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国资效率、增强国企活力,也为资本市场投资者提供更多相对优质的投资标的和投资机会。
推动国资向保障城市运行、民生福祉的重要领域集中,向事关城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产业集中。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投资大、周期长、回报率相对不高,社会资本进入的意愿往往不强;在科技金融、天使投资、产业引导、风险应对等市场不愿做或做不好的领域,国资国企要敢于担当冲在前。根据方案,到2022年,深圳将推动85%以上的国有资本集聚到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为主体、以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两翼的“一体两翼”领域。此举将为深圳打造“民生幸福标杆”提供有力支撑,为深圳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注入强劲动能。(深圳特区报首席评论员姚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