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栽应将植物和泥进行分离
过年购买年花年桔是广东的地方特色,每年春节过后主管部门开展年花年桔统一收集、处理工作,这也是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特色。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调研中有意见提出,年花年桔由盆、泥土和花卉几部分组成,不宜简单归为可回收物。《草案修改一稿》不再将年花年桔列入具体类别,而是专门规定了年花年桔的投放方式,将年花年桔的分类投放规范化、法定化,为更好地开展年花年桔统一收集、处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为了解决日常废弃的盆栽植物的分类投放问题,《草案修改一稿》新增规定“日常废弃的盆栽植物应当按照盆、植物和泥等成分进行分离,分别投放至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者预约回收单位、个人上门收集、搬运。
规范家庭产生的废弃药品
为了进一步规范家庭产生的废弃药品的处理,《草案修改一稿》将废弃的药品、药具等列入“有害垃圾”。《草案修改一稿》新增规定,废弃的药品、药具应当拆除包装物并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为了方便废弃药品、药具的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设置废弃药品、药具专用收集容器。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也可以考虑居民投放的便利性,另行设置废弃药品专用收集容器,并负责定期将废弃的药品、药具投放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的专用收集容器。同时,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废弃药品、药具专用收集容器,并对其收集、运输、贮存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逐步推行专用垃圾袋投放
《草案修改一稿》中还明确,将逐步推行专用垃圾袋投放。为了便于分辨识别投放的生活垃圾,并配合政府逐步推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借鉴台湾等地区的作法,《草案修改一稿》新增规定“逐步推行其他垃圾使用专用垃圾投放”,通过政府定额配发、市民自主购买等方式获得统一标准、颜色和标识的其他垃圾专用垃圾袋,促进市民减少产生生活垃圾,养成精准分类投放的良好行为习惯。
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或实行每日定时收集
在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方面,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草案》规定厨余垃圾在24小时内清运的时限过于宽松,厨余垃圾存放时间过长产生的气味将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为了配合厨余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拆袋投放制度的有效落实,《草案修改一稿》规定,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每日定时收集,24小时内清运。其中,厨余垃圾应当在指定投放时间段结束后,按照运输经营协议约定即时收集、运输;或者转移至生活垃圾分类暂存点密闭存放,并按照运输经营协议约定及时收集、运输。
考虑到不同区域居住的居民生活习惯不同,生活垃圾的产生和管理情况也不尽相同,为了适应实际需要,《草案修改一稿》授权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结合辖区特点,精细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因地制宜确定不同住宅区厨余垃圾的投放时间和投放方式,以及本行政区域内厨余垃圾收集和运输时间;合理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种类,优化公共场所收集容器摆放数量;与生活垃圾运输单位约定服务范围、运输要求、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事项。
外卖商家不得免费提供一次性筷子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认为,随着电子商务和物流业的迅速发展,快递投送、外卖消费产生了大量因包装而形成的生活垃圾,对快递行业、外卖经营者进行规范,减少快递、外卖包装物的产生,并对快递、外卖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十分必要。
修改一稿对外卖垃圾做出了明确规定:经营单位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应当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汤匙等餐具。鼓励在餐饮配送服务中采用可以清洗消毒、重复使用的餐具,并提供回收服务。
该条款旨在通过倡导健康饮食方式,减少因外卖产生的废弃包装物、食物残渣等生活垃圾。
激励个人、单位形成垃圾分类行为习惯
科学合理的激励措施能够促进市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的习惯,根据调研中反映的意见,《草案修改一稿》在《草案》的基础上,丰富完善了激励机制,除了对生活垃圾分类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家庭或者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外,还鼓励通过积分兑换等方式,促进单位和个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行为习惯。
《草案修改一稿》新增规定,商务部门应当会同主管部门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参与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同时,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单位在住宅区、商场、超市、便利店设置便民回收点或者回收设施,建立预约回收平台,公开交易目录及价格,通过定点回收和上门回收等服务方式,提高可回收物的回收率。
此外,《草案修改一稿》新增规定,引导和鼓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货运、快递等企业探索建立逆向物流协同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包装物回收和循环利用。鼓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设置积分奖励,引导简化包装物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通过倡导健康饮食方式,减少因外卖产生的废弃包装物、食物残渣等生活垃圾。
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导员的职责
《草案修改一稿》还分别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导员、社会监督员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结合主管部门开展试点工作经验,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安排督导员更具有可操作性,但是应当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据此,《草案修改一稿》规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安排督导员的,应当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以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导员制度有效推进。
▲今年暑假,深圳市垃圾分类“小小督导员志愿者”点火行动启动,罗湖区东昌小学1500名学生被聘为垃圾分类“小小督导员”。深圳商报记者廖万育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