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由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由其人民决定。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显著优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中,从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到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再到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不变初心与使命担当。朝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奋进,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顺应人民期盼,以更加科学完备的制度实现“立治有体,施治有序”,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着力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一项重要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圳必须加快构建超大型城市现代化治理体系、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高质量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立起民生幸福标杆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支撑。
尽力而为,构建更加公平的民生保障制度,织就更高质量的民生保障之网。深圳的实际管理人口数量多、密度大,对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提出了很高要求。在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上下功夫,着力形成制度安排和长效机制,才能不断增强有温度、可感受、可拥抱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圳要制定好民生长远规划,建立健全民生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配置机制的改革创新,在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同时,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和高质量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唯此,才能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让民生幸福标杆有根基立起来、形成的经验做法可复制可推广。
大胆创新,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上率先突破,全面提高超大型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打造民生幸福标杆,需要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在城市管理治理中,特别是在解决居民“急难愁盼”问题时,政府要更多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变“为民作主”为“由民作主”,提高群众民生保障获得感与公共服务满意率。深圳要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切实把群众大大小小的事办好。同时,深圳要善用科技的力量,加快推进“数字政府”综合改革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城市治理现代化赋能,推动治理机制现代化、治理手段智慧化、治理方式法治化,让城市运行管理“聪明”起来、公共服务智慧起来、社会保障精准起来,努力走出社会治理新路。
大道之行,初心不移。厚植民生情怀,以改革创新为钥匙破解社会治理难题,以制度机制为支撑立起民生幸福标杆,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汇聚坚不可摧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