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决扛起先行示范区建设主体责任
——一论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
11月25日至26日,广东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在广州召开。全面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广东落地落实,举全省之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全会的鲜明主题。全会强调,要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先行探索、走在前列,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是继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之后党中央赋予广东、深圳又一重大使命、重大任务、重大机遇,是全省的大事、关乎全局的大事。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作为全省重要政治任务,全省动员、全域参与、全力支持。全会强调,要加强省市联动、统筹协调,举全省之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省里要加强领导、科学指导、有力支持,深圳要发挥好主体作用,各市要主动对接、主动支持、主动服务。
“建设先行示范区,既有挑战,更有机遇,既有压力,更有条件,我们信心百倍、志在必得。”深圳的信心和底气,来自于习近平总书记的掌舵领航,来自于党中央的关怀厚爱,来自于举全省之力的强力支持。
“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矣;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人矣”。全省一盘棋一股劲,像当年支持深圳办特区一样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将为深圳高质量推进先行示范区建设注入强劲动能。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若干重大措施》,给出了一系列实打实的支持大招、硬招,将为深圳有序有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提供有力保障。
建设先行示范区,深圳要当好主人翁,发挥好主体作用。省里明确了很多支持深圳的重大举措,赋予了深圳更大的改革发展自主权,深圳只有接得住、执行好,才能真正转化为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具体成果。深圳要坚决扛起先行示范区建设主体责任,把建设先行示范区作为各项工作的总牵引、总要求,抓好“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将党中央战略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细落实落具体,充分挖掘和释放改革利好、发展空间、政策效应,有章有法推进先行示范区建设。
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先行示范、成为标杆,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探索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路径的重大战略平台。深圳要紧密结合先行示范区建设,在中央和省的有力支持下,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牢牢把握综合授权改革试点重大契机,推动更多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全面提高超大型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奋力打造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城市范例”,以及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生动样板,为“中国之治”贡献更多深圳经验、深圳智慧。
奋斗者不舍昼夜,实干者步伐铿锵。深圳要感恩奋进、担当作为,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拿出“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精神状态,坚决落实好先行示范区建设主体责任,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深圳特区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