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起于幽微,灾源于疏忽,人们心中贪存的一丝侥幸,在灾患发生时,就很有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
12月2日晚9点多,辽宁省沈阳市一小区发生火情。由于离楼体最近的消防通道被停放的车辆堵塞,未能在初期阶段控制火情,6分钟火就蹿到了楼顶。从现场一段视频可以看到,不少居民围住疑似停车车主质问,而该车主却回呛:“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
危急时刻,时间就是生命。占用消防通道,延误救援时间,就相当于谋害他人生命,在特殊时刻这并非危言耸听。曾有道路交通安全研究机构公布估算数据显示,全国每年因为消防通道被占用和应急车道被占用耽误救治而死亡的人数约为400多人,这还不包括医疗急救系统的数据!
即便是并不清楚这些令人震惊的数据,出于人之常情,也不应说出“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这样的话。不仅强词夺理,更是冷漠无知。古人尚且知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道理。且不说他人生命财产安危,假如没有消防人员奋力扑救,一旦整栋楼大火蔓延,楼上着火就难保不会危及到楼下,而若楼上失火导致高空坠物,说不定也会砸到停放在消防通道上的车辆。届时,车主还有没有勇气说出楼上着火与其无关的话?能说出那样话的人,非但自私,也够愚蠢。
实际上,占用消防通道,并非只是一个自私而缺乏公德的道德问题,更是涉及到违法要受到法律惩处的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除了罚款之外,还可以处以拘留。可见,对于那些占用、堵塞、封闭消费通道的车主,必须根据其情节轻重,严格依法追究其应负责任。当罚单甚至手铐摆在违法车主的面前,他们还有脸、有胆再说“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的风凉话么?
当然,无知到动辄说出混账话的人终究是少数。然而,平心而论,日常生活中,见空插针,违章停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并不少见。相信大多数车主并非故意冒犯公德、触犯法律法规,只是心存侥幸,认为发生灾害的概率很小,占用一下没那么倒霉就会出事。但火起于幽微,灾源于疏忽,人们心中贪存的一丝侥幸,在灾患发生时,就很有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由此而言,个别人刺耳的风凉话,更应唤醒大多数人心头的警觉:不要因为一时的便利,堵上了生命财产安全的通道。(■深圳特区报评论员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