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未来的主人翁,保障学前教育覆盖,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就是为城市发展、社会进步挖掘潜力、储备动能。深圳须进一步创新幼儿园办学机制,为学前教育创新探索。
近日,深圳市公布了《深圳市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深圳幼儿园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模式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入园难、入园贵”是困扰老百姓的一件烦心事,国家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民生建设,着力解决这一民生难题。去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调整办园结构,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的历史背景下,深圳出台《办法》,既是对国家政策的积极响应,也表现出勇担改革先锋,为学前教育办学探路的决心。
打造民生幸福标杆,深圳提出了许多民生服务高标准要求,其中就包括幼有善育。针对当下公办幼儿园服务供给不足、人才短缺等问题,深圳须进一步创新幼儿园办学机制,为学前教育创新探索。
要鼓励举办小型化、多样化学前教育机构,实现幼儿园资源多元供给和充分供给。《办法》设定了幼儿园班级规模的上限,并取消了幼儿中心办学规模下限,规定由审批机关根据场地面积核定具体办学规模,根据班级活动室面积核定每班具体班额。深圳居住密度较高,住宅具有明显组团化特征。《办法》在保障幼儿园硬件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允许举办占地较少、规模较小的教育机构,适当降低了办园门槛,这有利于学前教育机构根据需求灵活设置教学单位,也有利于家长就近接送幼儿。
同时,《办法》也积极扩充学前教育资源挹注渠道,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自有资源或符合要求的场地,举办学前教育机构。深圳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最前列,已经形成了汇集社会资源增加民生供给、提升服务质量的成功经验。引导社会资源办园,做大学前教育蛋糕,有利于快速响应学前教育需求,强化办学质量竞争,既可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引领方向的主渠道作用,也可发扬市场化幼儿园多元化、个性化办学的优势,为家长提供丰富多彩的“幼教菜单”。
要创新公办园办学体制和管理模式,特别是在学前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学前教育经费财务管理机制上,研究出激活公办幼儿园活力的新办法。《办法》允许公办幼儿园自主聘用教职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这有利于公办幼儿园实现人事管理现代化,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鼓励幼教人才不断自我提高,并留住优秀幼教人才。在经费和财务管理方面,《办法》也让公办幼儿园吃下了“同级财政保障”的定心丸。这一规定,能够充分保障公办幼儿园收支平衡,实现平抑收费的功能。
儿童是未来的主人翁,保障学前教育覆盖,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就是为城市发展、社会进步挖掘潜力、储备动能。深圳要继续在学前教育改革领域不断取得突破,实现幼有善育,未来可期!(深圳特区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