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4日24时,深圳的“新型肺炎”病例累计达289例。
2月4日,疾控专业人员通过最新的流行病学调查确认,深圳新增14个小区(场所),有新确诊的病人在出现病征期间曾经逗留。
▲疾控人员对病人住所进行终末消毒
这些新确诊病人已经全部转到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
密切接触者已找到,正接受社区基层防控工作小组“三位一体”的隔离医学观察和管理。
疾控部门已组织专门的消杀队伍,对病人停留过的场所进行彻底的综合消毒,对小区外围的公共场所、休息场所、小区垃圾的回收场所等,也开展了预防性消毒,并指导物业部门做好日常消毒。
大家不用恐慌,只需跟足政府指引,做好日常防护,尤其是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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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阴影下,深圳这个小区的通告温暖了我……”
福田区(4个)
香山美树苑
下梅林河背村
东海国际公寓
园中花园
*以上病例均已转医院治疗
南山区(3个)
大冲新城花园
南光花园
恒立心海湾花园
*以上病例均已转医院治疗
罗湖区(2个)
海鹰大厦
鸿翔花园
*以上病例均已转医院治疗
龙华区(2个)
观湖街道观壹城
民治街道锦绣江南
*以上病例均已转医院治疗
宝安区(1个)
新安街道灵芝新村
*以上病例均已转医院治疗
龙岗区(1个)
嶂背步行街
*以上病例均已转医院治疗
坪山区(1个)
东纵路6-3号
*以上病例均已转医院治疗
01
确诊前的居家隔离期间多次外出
38岁男子被龙岗警方立案侦查
2月4日,深圳龙岗警方对确诊病例阮某(男,38岁,湖北省潜江市人)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经初步侦查,阮某在居家隔离期间,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连续多日外出,且刻意隐瞒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1月26日晚,阮某与其家人从湖北省潜江市自驾返回深圳市龙岗区。1月27日上午,阮某在社区工作人员要求下签订了《居家隔离承诺书》。
但阮某在签订《承诺书》后,不仅拒不遵守居家隔离和每日测量报告体温等要求,连续多日外出,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且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
2月3日,阮某被确诊为“新型肺炎”病例,由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收治,其家人也均被送至指定隔离场所观察。
阮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其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2
确诊前后多次隐瞒行程
64岁女子被福田警方立案待查
2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对多次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和发热病情的范某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侦查。
1月30日深圳卫健委公布的病例个案中,有一例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病例91
64岁女性患者,常住于深圳市福田区(注:患者自称)。患者否认外出史,2020年1月20日发病,23日入院就诊。目前情况稳定。
据疾控部门补充的资料,患者自称发病前14天没有离开过深圳。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没有明确暴露史和接触史,但其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进一步的情况还无法判断。
但福田警方深入核实后,却发现其中另有隐情。
今年1月21日,范某芳(女,64岁,湖北孝感人)与其丈夫邹某陆(男,67岁,湖北孝感人)从湖北武昌乘坐火车到深圳其女儿邹某(女,41岁,深圳人)处探亲。到深后,范某芳在家人的陪同下于1月22日下午、1月23日下午分别前往福田区明月社康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原福田区人民医院)就诊。然而,在就诊过程中,范某芳始终隐瞒从疫情发生地来深的事实。
1月26日,范某芳在中大八院被确诊为“新型肺炎”病例,在转移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救治后,范某芳仍继续隐瞒从疫情发生地来深的事实。
而且范某芳来深后,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停留过程中,均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2月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立案侦查。对其亲属帮助其隐瞒相关事实的情况,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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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就扩散」
资料来源:深圳市疾控中心、深圳市卫健委、“深圳发布”“深圳龙岗警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