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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建局:暂停房地产项目现场开盘 恢复时间待定

2020-02-06 16:49来源:深圳新闻网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2月6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潘润华 通讯员 雷湘君)2月6日,深圳市住建局在其官网发布通知指出,在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暂停房地产项目现场开盘活动,暂停房地产中介线下带看房活动(企业自持物业出租除外),暂停疫情重点地区现场评估业务活动。此外,各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人员管理,暂停经纪人员带客进入小区看房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该通知,为按照省、市关于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安排,深圳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称房地产企业)应严格执行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营业的要求。2月10日后,各房地产企业应根据深圳市及所在辖区疫情防控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按程序备案后方可复工营业。在此期间,各企业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复工后,各房地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依照《深圳市企业复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明确内部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建立企业员工去向信息排查及重点监控类清单,落实必需防控物资,确保工作场所消杀工作到位、员工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切实做好来访人员信息登记。

通知要求,各房地产企业应如实、及时地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在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每日17:00前将24小时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各区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应的行业协会。各行业协会应及时汇总行业内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每日18:00前报送至住建局。同时,各区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应与街道、社区等相关防控部门建立其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辖区企业情况,做好日常报告记录,必要时应开展对企业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对各房地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未经报备擅自复工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经核实,将暂定其相关业务经营活动或网签,记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档案。情节严重,引发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施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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