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包括哪些违法行为呢?
不论您是驾驶员还是行人
都要认真、仔细看好咯!
通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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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影响疫情防控工作交通违法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将依法对下列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交通违法,一律从严查处。具体包括:
一、在联合检疫点不按通行秩序候检,穿插排队车辆、不按规定车道通行、不服从现场管理等影响检疫点通行秩序的。
二、入深车辆未按要求申报登记防疫信息,违法上路行驶的。
三、故意拒不服从居家隔离或医学观察,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驾车上路行驶的。
四、停车场单位不按要求执行防疫封闭式管理,车辆出入停车场拒不配合防疫排查登记的。
五、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疫情防控紧急任务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
六、在疫情防控重点医院停车场内及周边道路区域违规停车,影响就医车辆正常通行的。
七、在机场、车站、口岸、码头等公共区域,聚集侯客、兜客、揽客等易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
八、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防疫安全检查交通设施,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影响的。
九、酒驾,无证驾驶,超速,冲红灯,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进入机动车道等,疫情期间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
除上述交通违法,深圳交警将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实行人性化执法的措施,对疫情防控期间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后果的违法给予警告。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的相关决定和命令,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呼吁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同舟共济,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交通安全和秩序。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2月7日
除上述交通违法
深圳交警将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
实行人性化执法的措施
对疫情防控期间情节轻微
尚未造成后果的违法给予警告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认真执行政府的相关决定和命令
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
疫情防控期间
让我们同心协力,同舟共济
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
维护好深圳的交通安全和秩序
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