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人穿防护服冒充防疫人员上门打劫?龙岗一物业乱“提示”被警方批评教育
深圳特区报2020年4月3日讯 “有人穿着防疫服,上门说测体温,其实是入室抢劫!”近日,龙岗区某小区物业张贴的温馨提示被上传至网络,引发市民关注。紧随其后,南山区某小区物业也发布类似提示。
入室抢劫,还发生多起,这是在深圳?记者网络搜索发现,3月中旬外省某小区曾发布过类似安全提示。在网络上引发关注后,不少网民开始编写类似内容。然而,题目却从最初的“安全提示”变成“郑重提示”甚至是“民警提示”,内容中的捏造成分也越来越多。为消除民众恐慌,多地警方不得不频繁进行辟谣。
记者从龙岗公安分局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从未发生过入室抢劫案,冒充防疫人员抢劫更是无从谈起。龙岗警方迅速走访了涉事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经调查发现,该物业提示内容并无事实依据,仅为物业人员从某短视频平台看到不知来自何方的类似信息,便在小区宣传栏内“好心发布”了。然而,居民纷纷拍下照片流传到网上,经过多方加工,被冠以“朋友跟我说”的言辞凿凿,“深圳这边已经出现多起”的危言耸听,以及“希望大家转发让更多人知道”的煽动收尾,致使很多市民信以为真。这添油加醋、无事生非的网络谣言,还是熟悉的配方和味道。
目前,龙岗警方已对涉事物业进行了批评教育。
记者了解到,由于传播方式、途径简单,只需要动动手指,民众接触大量信息往往不加甄别就随意转发,甚至添油加醋为博关注自己制造谣言,这也成为当下民众面临的较高法律风险。警方鼓励市民保持防范意识,但不应随意发布不实信息,至于那些捏造事实危言耸听,制造恐慌吸引眼球的,更是触犯了法律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刑法》规定,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更严重的,如果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警方也特别提醒市民,一定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转发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否则会承担沉重的法律责任。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