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住院医疗费用
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02.特药费用
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患重特大疾病的参保人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已办理转诊、备案的市外医疗机构购买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案例1
48岁,2019年6月5日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住院检查发现上肢肿瘤,后被确诊为胸椎恶性肿瘤。
住院总医疗费用258352.66元,医保报销142047.51元,个人自费35031.79元,个人自付81273.36元,而重疾补充保险为他报销了49891.35元。
案例2
27岁,2019年7月20日被确诊为支气管肺腺癌。
主治医生建议使用“安圣莎”进行治疗,每个月药费49980元。
从2019年7月至11月,患者共购买了5盒安圣莎,花费249900元,重疾补充保险为他报销了15万元。
重疾补充保险自开展以来,参保人数快速增长,2019医保年度参保人数已达750万,较首年参保人数增加264万,覆盖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总数的50.4%!
截至2020年3月31日,五个医保年度合计赔付8.7亿元,受益人数6.9万人,人均赔付1.2万元!
重疾险知多D
①承办机构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②参保标准
30元/人/医保年度
③参保时间
20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
④保障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