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已正式印发,明确2035年前深圳需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实现市场商品住房和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三类公共住房套数4∶6的供应结构要求。
暂行规定对建设公共住房用地的具体住房类型进行了明确。比如政府主导的用地以建设出租的公共住房为主,市场主体主导的用地以建设出售的公共住房为主;高等院校、大型科研机构及产业集聚园区周边以建设人才住房为主,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便利地区以建设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等等。
政策谋划面向2035年,这样的时间跨度前所未有,其指向无疑是给予住房相关的各有关方面一个明确、稳定的预期。
近段时间,深圳房地产市场受到各界关注。4月18日,深圳市住建局发文表示,对部分市民反映个别楼盘“收取喝茶费”“捂盘惜售”“恶意加价”等问题深入调查,对恶意炒作房价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张学凡也直言,“一个楼盘分三次销售,给老百姓释放每次秒光的信号,对这种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从官方的表态中也可以看出,确实有机构和个人在哄抬房价。此次印发的暂行规定,则再次传递出深圳坚持推进“房住不炒”的决心。
早在2018年,深圳就发布了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意见,受到各界瞩目。这一意见的一大特点是“系统性”,提出了“八大供给主体、六类保障渠道、三类(四种)住房、三类补贴”的总体解决方案,旗帜鲜明地突出“保障”,将保障性住房的占比提升至60%。
事实上,在1988年,深圳也进行过一次房改。彼时中国的改革开放刚起步,深圳率先冲破计划经济体制束缚,开启了全国房改的大幕,形成“双轨三类多价制”的住房供应模式,为全国住房制度改革贡献了深圳经验。
“十三五”期间,深圳规划建设筹集40万套公共住房。从现在起到2035年,深圳也已对公共住房建设项目做出了周全的用地安排,确保“住有所居”和“住有宜居”。安居,才能乐业。高房价对城市发展的伤害毋庸赘言,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需要坚定地将“房住不炒”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