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
“守护安全,畅通消费”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召开
2021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暨新闻发布会
今年,深圳会有什么促销费政策
在深圳
消费者要如何选择更优质的企业、
更高品质的商品?
消费评价指数你用过没
享受扫码消费便利的同时
要如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起来看看!
"好人举手,共建品质生态消费圈”专题发布
2020年,深圳市消委会共收到预付式消费投诉28768宗,涉及到教育培训、美容美发、健身、油卡充值、摄影等多个行业。预收费用退费难、商家关门停业等情况频发,让消费者面对预付式服务时消费意愿下降。
为此,深圳市消委会在2021年315前夕开展预付式行业“好人举手”活动,联合相关行业协会积极探索“预付款资金监管”“七天冷静期”等资金安全模式。“预付款资金监管”,是一种引入第三方平台和银行为消费者和企业提供预付款监管服务的创新机制,实现企业透明收费、消费者透明消费,保障消费者预付款资金安全。
3月15日,深圳市消委会发布新一批共计15家预付式行业“好人举手”企业名单,承诺内容包括“预收资金可以监管”、购买课程“7天冷静期”等,为深圳预付式消费提供品质指引。
本次活动得到了教育培训、早教、健身等行业的积极响应,共计15家企业参与,承诺内容及企业名单如下:
“好人举手”企业 | 承诺内容 |
深圳市光影环球时尚设计有限公司 | ①预收费用可以退还 ②预收费用不超三个月 |
深圳市玺源教育有限公司 | |
深圳市梦想者国际教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深圳友诚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①预收费用可以退还 ②预收费用不超三个月 ③预收资金可以监管 |
深圳红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大宇体育文化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
读行天下文化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
深圳乐学乐园儿童教育有限公司 | |
深圳市伊文启蒙国际教育有限公司 | ④设定购买课程的“7天冷静期” |
深圳市富华托育有限公司 | |
深圳唯童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
广东全优加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
深圳市小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深圳朗格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 |
深圳市原始人健身俱乐部 |
注:
①预收费用可以退还:
合同期内因消费者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扣除已产生不可逆费用后,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按购买时无优惠的价格计算)。不可逆费用包含教具(已使用,不可二次销售的)、已支付的考试费、报名费、税费等。退费规则需各参与承诺企业在合同里显眼处标注、加粗,退费公式:退还费用=总费用-已完成课时费用-不可逆费用。
②预收费用不超三个月: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不超过三个月的费用(含赠课)。按课时收费的机构 ,一次性收取不超过60节的费用(有效期不超3个月)。
③预收资金可以监管:
教育培训企业在第三方平台上架的学费监管课程(学费进入银行资金监管账户),各渠道同价;并且保证消费者在线下购买时,明确告知消费者可对课程学费进行资金监管,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监管(店内须有明显标识,指引)。
④设定购买课程的“7天冷静期”:
在第三方平台上架学费监管课程(学费进入银行资金监管账户冻结7天),七天内消费者未消费,可全额退款(七天内,如消费者无异议或无操作退款申请,所冻结资金在七天后自动清算至企业账户)(合同、店内须有明显标识,指引)
查询通道
消费者可通过深圳市消委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315消费网”、“315消费通”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315消费评价指数”小程序、深圳信用网、i深圳APP、百度爱企查等平台查询经营者的消费评价指数以及“好人举手”企业名单和承诺标准,优先选择“好人举手”企业进行消费。
报名通道
深圳市消委会将把“好人举手”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倡导更多行业协会和企业加入“好人”行列,举手品质承诺,有意向的行业协会和企业可通过深圳市消委会官网的“好人举手”报名通道进行报名。
近些年,随着“宅”经济的兴起和普及
消费者线上买菜买肉趋势兴起
生鲜电商行业迎来发展机遇
面对众多生鲜电商企业
市民该如何选择?
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
客观公正反映生鲜电商行业经营者
对消费纠纷的处置态度和能力
指引消费者选择重信誉守信用的经营者进行消费
3月15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发布深圳地区生鲜电商行业消费评价指数排行榜
发布行业消费评价指数排行榜
3月15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消委会”)发布深圳地区生鲜电商行业消费评价指数排行榜,涵盖每日优鲜、叮咚买菜、朴朴、盒马鲜生、美团买菜5家生鲜主流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指引,督促生鲜电商经营者加快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查询通道
经营者和消费者可通过深圳市消委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315消费网”、“315消费通”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深圳信用网、i深圳APP、百度爱企查等平台查询经营者的消费评价指数。
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深圳银保监局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
应通过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
获取金融服务
发布金融消费风险提示
银行消费篇
风险提示一
(一)安全用卡,虚假信息不可信。消费者在使用银行借记卡时,应妥善保管好借记卡账号、密码及短信验证码等相关信息。如收到不明短信息,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有疑问可直接拨打银行官方客服热线咨询。做好资金限额管理,切勿轻信他人泄漏重要信息。银行卡账户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为避免对个人权益造成影响,切勿为蝇头小利出租、转借和出售个人银行卡。
(二)理性消费,及时还款守信用。消费者在使用银行信用卡时,应充分了解信用卡计结息规则,牢记账单日期及还款日期等重要信息。刷卡消费时应结合自身收支情况理性消费,坚持量入为出的科学消费观念,做好个人或家庭财务统筹,防止因过度消费而影响日常生活。消费后按时足额还款,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
(三)贷款融资,合同要素得看清。消费者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贷款申请资料。在签署贷款合同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充分知悉贷款金额、利率及还款日期、还款金额、提前还款条件及签署贷款合同后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等重要信息。
(四)理财投资,选择购买要理性。消费者在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不能只看收益不看风险。理财产品不同于银行存款,不存在刚性兑付,不允许承诺保本保收益。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的投资期限、风险等级、赎回条件和期限等,如短期内可能要用资金的,要留意产品的赎回到账时间,综合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投资偏好、资金流动性等,理性选择最适合自身的产品,切勿盲目听从推荐。
保险消费篇
风险提示二
(一)详细了解产品信息。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时应仔细阅读产品条款,充分了解产品类型与功能、保障责任、风险情况、缴费情况等关键信息,认真评估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切勿盲目签字确认。在销售过程中如遇到销售人员劝诱误导或虚假夸大等不当推荐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购买或向监管部门举报。
(二)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告知是保险消费者的法定义务。保险机构主要采用书面方式询问被保险人健康状况,消费者要客观填写健康状况问卷等,如确因时间久远等记不清某些健康情况,应及时查询就诊记录、诊断报告等相关诊疗资料,避免因健康状况告知不准确影响合同效力以及产生理赔纠纷,使得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三)认真对待回访。根据相关规定,保险消费者购买合同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对投保人进行回访。回访内容一般包括确认投保人是够购买了保险产品,是否在投保单上亲笔签名,是否知悉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保险期间,是否知悉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是否知悉犹豫期的起算时间、期间及享有的权利等。建议保险消费者根据实际情况回答回访问题,如不了解保险条款相关内容等,要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切勿盲目回答“清楚”“明白”“知道”等。
(四)谨慎办理退保。不同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缴费方式等有所差异,消费者退保后将失去正常的保险保障,如想再次投保,由于投保年龄、健康状况等变化,可能会面临保费上涨、重新计算等待期甚至被拒保等风险。消费者应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依法维权篇
风险提示三
依法理性维权,保障自身权益。切勿轻信“反催收联盟”“职业投诉代理退保”等黑产中介的怂恿、诱导,这类所谓“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往往打着消费维权的幌子,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住址等相关个人信息,并支付高额手续费,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不法分子“代理维权”的行为不仅无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反而可能使消费者失去正常保险保障、资金受损,并且会面临严重的信息泄露风险隐患。其个人信息很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甚至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网络借贷,消费者最终可能面临遭受诈骗、资金损失、信用受损、法律诉讼等风险。
在遇到金融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应及时向相应金融机构提出投诉,或通过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等其他合法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
扫码消费成为市场主流
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的餐饮店都采用扫码消费
一些大型商超连接无线网络、缴纳停车费等
也需要消费者先行扫码
相较于传统消费模式
扫码消费可以节省商家的人力成本
提升服务效率
但也存在消费者被迫关注商家公众号、
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
2021年3月15日
深圳市消委会正式启动
扫码消费问题监督工作
启动扫码消费问题监督
根据深圳市消委会初步调查,共走访了36个大中型商超,26个连锁餐饮品牌。统计数据显示,有97.02%的商家采用了扫码消费,其中95.64%的商家在扫码后仍须关注或授权才可进行消费。
深圳市消委会认为上述现象存在以下问题:
(一)商家获取消费者手机号、通讯录、精确地理位置等多项与消费无关的信息,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二)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授权/读取信息,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三)未明示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使扫码消费发挥应有的便利优势,而不是成为消费者的“累赘”,深圳市消委会在此“三问商家”:
第一,点餐、支付停车费等消费行为是否有必要必须关注商家公众号?
第二,商家获取消费者信息作何用途,是否明确告知消费者并征得同意?
第三,商家收集消费者信息是否有完善的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以规避消费者信息泄露及不合理使用等风险?
接下来,市消委会将展开进一步的调查、监督工作,对存在利用扫码消费侵害消费者选择权、知情权的行为追到底、问到底。
发布会上
深圳市消委会副会长、深圳市商务局副局长简政
通报表扬2020年度
深圳市消费维权“突出贡献记者”
与会领导为他们颁奖
他们为消费者提供丰富多样的消费资讯
为打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消费者是市场活动的重要参与者
今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与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将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度主题
切实维护好市民的消费权益
为你打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大家也要提高消费防骗意识
收好这份消费维权指南!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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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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