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7月9日讯(记者 曾舒琪 胡津玮 翁瑞峰 原文奇)7月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2021年“九号查酒”第五期行动来到了宝安区,突查西乡街道的天地人家农家菜。经查,该餐厅违规售卖蛇酒、杨梅酒等“自泡酒”、散装酒和无中文标签的红酒,执法人员按程序对涉嫌违规的4类9瓶酒类进行暂扣,目前在做进一步的调查。
记者了解到,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了市民举报,称这家餐厅疑似违规售卖蛇酒。据悉,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等法律法规,近年来深圳不断加强禁食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并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对“自泡酒”的监管,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有市民反映,仍有一些小餐馆存在售卖“自泡酒”“蛇酒”等现象。
基酒无来源、用材价格无说明,4类9瓶酒类涉嫌违规被暂扣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一行来到该餐厅,发现一大瓶杨梅酒摆放在该店入口显眼处,后面的货架上摆放了一瓶蛇酒和几桶米酒,商家还“贴心”地贴上了产品标签“滋补蛇酒”“风味杨梅酒”,菜单也显示餐厅会对这批自泡酒、散装酒进行售卖。
经过询问,执法人员得知,蛇酒、杨梅酒确实是餐厅自制,但现场餐厅无法提供基酒的进货凭证;散装酒为餐厅负责人从老家带回并售卖,但经营许可证范围并无散装酒。此外行动中执法人员还对其他酒类进行检查,发现无中文标签的红酒1瓶。
执法人员告诉餐厅负责人,餐厅可销售“自泡酒”、散装酒,但不能使用蛇类等野生动物制酒,杨梅可用于“自泡酒”,但餐厅需使用正规渠道购买的合格酒类制作,需有标签说明“自泡酒”的成分、价格和饮酒注意事项。
经现场检查,该餐厅存在使用野生动物制酒、标签标识不完善、索证索票不规范等情形,执法人员现场对这批涉嫌违规的酒类进行暂扣。
“自泡酒”经营和消费提示:勿使用野生动物
现场,市场监管局食品和农业稽查处执法员刘海华对餐厅负责人宣讲了食品安全法和禁食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直播向其他餐饮经营者告知“自泡酒”经营要求:餐饮经营者使用合法有效来源的基酒和食物类材料制作“自泡酒”是合规的,但需向消费者公示用料成分、销售价格和饮用禁忌提示。此外,对于制作销售“自泡酒”的经营者,需要先获取相关资质,并使用来源合格的基酒、药食同源的材料,不可使用动物类产品和药品类、保健品类材料制作“自泡酒”,情形严重的可能会触犯刑法。
违规制作销售“自泡酒”的经营者会面临什么处罚?刘海华表示,使用动物制作“自泡酒”的经营者,执法人员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进行相关处罚;在标签标识上不符合规定的,执法人员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刘海华表示,希望通过执法行动向餐厅和消费者普及自泡酒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让消费者了解更多“自泡酒”知识,更好地维护食品安全环境。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消费投诉专员周振文参加本次行动。针对“自泡酒”的消费,他建议消费者在饮用“自泡酒”前应先了解制作材料,如基酒的度数、材料是否合规、是否明码标价,避免陷入商家设置的消费陷阱。同时,消费者还需了解“自泡酒”的饮用禁忌,如高血压、过敏患者不宜食用,避免伤害身体健康。此外,周振文也提醒消费者养成健康的酒类消费认知,饮酒要适度,对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要坚决拒绝食用,并通过“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