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全市统一大行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外卖快递骑手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市民群众予以首次警告,二次处200元罚款。
从7月初开始,深圳交警就在大力宣传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经过前期敬告提醒阶段,交警大规模劝导教育,目前,大部分市民都能自觉遵守规定,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社区宣传
路面劝导
大篷车宣传
组织安全培训
楼宇大屏宣传
尽管如此,仍有少部分人“特立独行”。
今起,处罚!
整治行动(提前剧透)
行动时间
2021年8月9日(星期一)起
行动目标
全市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者
提前剧透
全面整治,正式处罚!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外卖快递骑手,依法处罚200元;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市民群众,予以首次警告,二次处罚200元。
若骑行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被处罚可别再说不清楚时间了。
带上安全头盔≠戴上安全头盔,骑行时头盔应该戴在头顶,而不是一直挂在车上。
正确佩戴头盔,能保命,戴头盔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并不是为了应付检查。
血的教训
2020年6月13日,龙华区观平路新田市场路段,一辆小车与两辆电动自行车碰撞,造成一死(未戴头盔)一伤(有戴头盔)。
划重点
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一并查处
NO.1
不闯红灯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有时候,骑手赶时间需尽快将货物送达目的地时遇上红灯,这时,部分骑手见路口未有车辆通过,或许会心存侥幸闯红灯。
要知道,若有车辆突然驶过,避让不及,发生事故那才是真的不幸!
血的教训
2020年11月19日,福田区农林路口,一名外卖骑手连闯两个红灯后与出租车发生碰撞,致外卖骑手身亡。
划重点
宁等一分,不抢一秒
NO.2
不逆行
电动车在非机动车专用道行驶时,务必遵守按照车行方向并靠右行驶原则;电动车在划有标志标线的人行道上行驶时,非机动车须按照车辆的行驶方向,沿人行道施划的标志标线通行。
电动车体积小、机动灵活时常穿梭在大街小巷,甚至有时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
“注意一点避开车就好”切勿心生这样的侥幸思想。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骑行人员严重伤亡。
血的教训
2020年12月5日,龙岗沙荷路,一辆电动车逆向行驶与小车相撞,致电动车上俩人受伤。
划重点
逆行遇事故,代价惨痛
今天全警上路、覆盖全市,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外卖快递骑手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市民群众予以首次警告,二次处200元罚款。
如果你遵守交规,戴好头盔、按道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交警便不会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