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不合理的事,终于有了一个大快人心的结果。近日,“潼关肉夹馍”等地理标志维权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就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相关问题表示,相关组织作为商标注册人通过诉讼收取所谓“会员费”以及类似费用的,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此前,多家店铺因名称中含有潼关肉夹馍被起诉。今年7月底,潼关肉夹馍协会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200余家小吃店、快餐公司等诉至法院,近几个月内有210个开庭公告,诉讼地域涉及内蒙古、河南、浙江、天津等全国18个省份。协会的起诉操作在大众眼里看起来更像是强盗逻辑,采用“地名 +通用词”的组合通过协会申请集体商标,收取加盟费,通过侵权诉讼的方式来跟商家谈条件:想用“潼关肉夹馍”的商标,可以,但是要给钱。
开小店不易,动不动就可能收到侵权传票更是让人惶恐,人民法院的回答给了集体商标使用的店主们一个定心丸,那就是放心用、大胆用,所谓协会的起诉并不合法。这也给国内商标使用的具体程度上了生动的一课,遏制恶意诉讼。要知道,普通商标和集体商标的使用范围还是有区别的,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到处起诉已有有滥诉之嫌,表面看是在维护“品牌利益”,实际上很多时候不过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敛财的手段而已。对于这种行为,就应该让他们“偷鸡不成蚀把米”。
随着事件的高关注度,许多店家已经收到协会撤诉的通知,有些店家已经收到之前被收取的会员费,但是更多潼关肉夹馍店家面临的是钱未退、案未撤的两难局面。人民法院盖棺定论之后,后续维权之路不能不了了之,之前协会胜诉的生效判决又该怎么解决?协会不能道歉之后华丽转身,该解决的问题还是一个都不能少,我们也期待,潼关肉夹馍协会12月15号的统一反馈。能给出一个令大部分都满意的结果。
同时,这起事件也给许多小商家提了个醒,在进行店铺取名时要注意相关的商标法问题,可以多查询商标背后关联协会信息,找到背后的法律依据,以防侵权风险;相关部门也应多开展相关的公益法律援助,帮助小微企业维护应有的权益。
文字:梁煖
主播:陈致远
剪辑:战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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