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64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31日24时起,将沙头街道塘晏村7巷5号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将塘晏村(3巷12号,4巷14号、16号,5巷14号、15号、16号、17号、19号、20号、21号,6巷3号、4号、11号,7巷1号、2号、17号,8巷3号、5号、6号,9巷7号、8号,10巷2号、3号,13巷2号除外),龙秋村以1巷1号、1巷3号、3巷2号、16巷8号、18巷5号为节点的连片区域(以蓝色工程围挡围合为准,7巷2号、11巷4号、12巷2号、14巷1号、14巷5号、15巷6号、16巷2号除外)调整为防范区。
调整后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区域内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上沙建文路、伙头岭路、福强路(上沙段)辅道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保障城市运行和防疫类车辆除外),并按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落实。
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福田区28813300(生活、就医困难)、4000343580(心理和法律专线),沙头街道82889813。
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65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31日24时起,对福田街道福田社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作出以下调整:
一、福田村贝底田坊第82栋继续保留原有封控措施。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将福田村贝底田坊第76-78栋、第81栋、第83栋、第84栋、第121-125栋调整为管控区。
调整后严格实施围合管理和人员名单化管理,人员“只进不出”,区域内“商业暂停”,实行“定格管理,足不出楼,错时取物”。
三、将福田村贝底田坊第27-34栋、第74栋、第75栋、第79栋、第80栋、第85栋、第120栋、第126-133栋、第168-179栋调整为防范区。
调整后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并按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落实。
四、解除福田村(贝底田坊第27-34栋、第74-85栋、第120-133栋、第168-179栋除外)防范区管理。
解除后一周内,实施略高于社会面管理措施,各类人群避免聚集活动,居民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医疗机构、药店等强化哨点监测。
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福田区28813300 (生活、就医困难),4000343580(心理和法律专线),福田街道28811899。
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