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95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6日起,罗湖区莲塘街道调整相关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现通告如下:
一、聚福路250号鹏兴花园三期48-51栋由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上述区域调整后,相关管理措施如下:
1.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理措施,并继续围合管理,设置卡口,落实“扫场所码+电子哨兵”等要求,实施居民白名单管理,非白名单内人员不得进入。
2.区域内居民非必要不离开。确因采购生活必需品、工作、就医等需要离开的,进出均需严格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行期间,严格做到“两点一线”,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3.以上区域其他管控措施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莲塘街道原防范区范围由莲塘街道鹏兴路、国威路、聚宝路、罗沙路围合区域(封控区、管控区除外)和莲花阁、莲塘村八巷、聚宝商业中心、泰华楼、莲塘股份公司综合楼调整为鹏兴花园三期、祥和花园一期。
1.调整后的防范区(鹏兴花园三期48-51栋除外),继续按现有防范区管理要求执行。
2.已解封的防范区,一周内实施略高于社会面的管理措施,避免各类人群聚集活动,引导居民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强化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6日2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