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8月31日讯(记者 郭含笑 通讯员 林豫)在《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提高其法治素养,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司法所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教育学习,同时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活动,以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发展、乐观面对生活、积极融入社会。
落实防疫 组织线下集中教育
8月25日,工作人员组织8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参加以“矫行育人法先行,学法知法你我他”为主题的线下集中教育会,教育会围绕着《社区矫正法》开讲,讲解了《社区矫正法》颁布的目的和意义,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落实报告制度,同时配合信息化核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及时主动报告。
精准帮扶 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
近日,工作人员安排社区矫正对象在规定时间到司法所进行当面签到,提交思想汇报,报告本月生活工作动态及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之后,司法所法律顾问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当面教育,聚焦在矫期间的表现和每月任务的完成情况,对照《社区矫正法》中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两个章节,开展重点教育,并结合真实训诫、警告案例,告诫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增强规则意识、法律意识,确保顺利解矫。
随后,工作人员通过播放心理健康讲座“疫情时代如何进行情绪调整”和深入谈心的方式,了解疫情当下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状况,对存在不良心理情绪和心理压力的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排除不良情绪。
全面摸排 化解潜在隐患问题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在册的35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摸排,在日常走访、当面谈话中,掌握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的掌握情况、落实情况,同时排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动态。在摸排过程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心理存在异常、情绪波动较大,经了解情况,其因没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报告虚假行踪,被给予书面警告处分,调整监管类别为严格管理,刘某虽然承认自己犯的错误,但认为没有产生不良后果,却要付出巨大代价,觉得特别委屈。工作人员立即对其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调适,告知其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并有针对性地帮助刘某娃消解不良情绪、纠正认知偏差。
通过此次学习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同时有助于消解他们的心理压力,进一步提高矫治质量,有效维护辖区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