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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4年2月28日讯(记者 张玲 翁任莹 实习生 吴若涵)几元钱的茶位费,是广东餐饮界约定俗成的行业规矩吗?近日,有网友发帖提议深圳率先取消茶位费,将这个话题推上热搜。收不收,怎么收,谁能给个说法?本期法律“玲”距离,我们走上街头随机采访深圳市民,也请深圳律师郑炫媛从法律角度剖析,在深圳存在已有一定年头的茶位费,有没有合理合法收取的依据。
深圳律师:茶位费和餐具费应予以明确 给消费者自由选择权
郑炫媛律师告诉记者,她在深圳遇到收茶位费的情况还挺多的,一般在3-15元不等。会不会给茶位费则视情况而定。“如果是使用了带塑料薄膜的消毒碗筷的话,我会给。”
郑炫媛律师认为,商家收取茶位费的问题应区分情况。在她印象中,在2003年“非典”发生之前,餐厅很少使用第三方提供的消毒碗筷,就餐的碗筷一般都是餐厅自己清洗和消毒。
2007年,深圳市开始建议餐厅使用集中清洗消毒的碗筷,因为餐具集中消毒有利于控制传染病、保障老百姓健康、促进循环经济建设。
“自那以后,我印象中几乎所有的餐饮商家就都使用这种经过集中消毒的第三方提供的公共餐(饮)具,也就开始了常规的茶位费收取了。我的理解是商家需要向提供公共餐(饮)具的第三方支付服务费,由此需要向消费者收取茶位费,所以这种情况下,我都会支付茶位费。”
她还告诉记者,实际上根据目前现行的法律规定,并不是强制性要求所有商家都使用经过集中消毒的公共餐(饮)具。
茶位费该不该收,你怎么看?(本网资料图,张玲 摄)
法律“玲”距离:您认为是否应该对茶位费进行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
郑炫媛律师: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所有关乎消费者权益的具体费用都应该进行监管。
有部分餐厅将茶位费与餐具费混淆了。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根据《食品安全法》《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相关规定,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餐具是餐饮商家的法定义务,而法律也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商家必须使用由第三方提供的集中消毒的餐(饮)具,因此,对于一些商家称茶位费收取是“因为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消毒餐(饮)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我认为,具备自行消毒条件的商家应该明码标价,区分收费与免费餐具由消费者自行选择。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如除了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餐具以外的茶水费用,消费者也享有自主选择是自带、不喝或享用商家提供的服务的权利。对此,商家应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七、八条明码标价,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
因此我认为有关部门需要明确茶位费、餐具费的定义,同时对于收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监管。
郑炫媛律师接受深圳新闻网记者采访。(张玲 摄)
深圳市民建议商家明示茶位费收费标准 主管部门应进行监管
关于茶位费的收取,该不该收,怎么收,深圳市民也有话说。
陈女士告诉记者,深圳收茶位费的餐饮店挺多的,贵的茶位费她遇到过有收8元的。在她看来,这种收费不太合理,如果换成服务费的话更能接受。陈女士认为应该对茶位费进行监管,防止价格虚高。
刘先生认为,要对茶位费进行监管。如果商家明确说明有茶位费的话还好,如果没有提前告知就直接加收茶位费肯定不合理。3元/位的茶位费是他能接受的合理范围,但是从消费者的角度看,他还是觉得茶位费不应该收。
邓女士说,她在深圳遇到收茶位费的情况还是挺多的。是否应该收,她觉得应该分情况。邓女士是广东人,从小就有和家人去喝早茶的习惯。喝早茶的时候会坐比较久,有的茶等级也挺高的,这种情况下收茶位费就比较合理。有时自己带一些茶过去,餐厅还会减免一部分茶位费。但是在某些商场吃饭的时候,没有提供很好的服务和茶水,收茶位费就不是很合理。
比较微妙的是,关于茶位费的收取问题,餐饮店工作人员大多讳莫如深。在记者2月27日的随机街访中,多个餐饮商家均拒绝对此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