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报业集团财务资产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地铁传媒高空广告安装和UV喷绘综合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深圳报业地铁传媒有限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拟将高空广告安装和UV广告画面喷绘业务委托给一家既有高空作业资质又有大型UV喷绘配套设备的公司提供此项综合服务,高空广告安装施工时间为地铁停运后至次日地铁营运前。参考往年数据,年度高空广告上/下画作业面积约9000平方米,UV喷绘制作面积约11000平方米,年度总费用约为125万元,合同期两年。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具备企业员工高处作业证(收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自有UV机器设备,UV机打印宽幅3.2米或以上,且设备购买时间不早于2016年。提供至少1台大型UV机器设备的购买合同和发票,发票抬头须为投标人公司的名称,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ity.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于2024年4月24日17时00分前到深圳报业集团财务资产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请填写《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指引表》并按指引表将材料排序,所有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2、3、4),报名资料除提供以上纸文件外,还须提供电子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500 元(无论中标与否,费用一律不退)。
四、答疑:如果对标书有疑问,请于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3日内以邮件形式(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招标机构。
五、投标:投标书应于2024年4月29日14时30分前递交或邮寄到招标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两日前以邮件形式(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招标机构并电话通知招标机构。
六、招标文件使用特别说明
随招标文件发出的图纸、项目清单、资料和其他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对于招标文件中涉及需要作出选择的地方,招标人应作出相应的选择,“R”表示选中该条件,“£”表示不选中该条件。对于招标文件中下划线的位置,若不需要填写相应的内容时,可填写“无”。
七、招标机构:深圳报业集团财务资产部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报业大厦三楼西
联 系 人: 窦小姐
电 话: 0755-83518535
邮箱: zcglb@szpgm.com
深圳报业集团财务资产部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