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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进去”方能“学得深”

“摆进去”方能“学得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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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评论员 晋玉东

“摆进去”方能感同身受,方能产生教育效果,方能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和为民服务的不懈动力。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员干部须杜绝“看客”心态、摒弃“过客”思维,不能把自己当成“局外人”,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时刻自警自省自励,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学出精气神、学出新担当。

坚持“把思想摆进去”,做到“入脑入心学”。《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依据准则,须坚持原原本本学、持续深入学,从总则到分则、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每一章、每一节、每一条都要掌握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精准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杜绝浅尝辄止、走马观花、一知半解,不做装腔作势的“稻草人”、不当应付场面的“小和尚”,争做真学真信的好学生,努力把组织安排的“要我学”转变成入脑入心的“我要学”。越是优秀的人,越善于窥镜自省、勤于自我革新。要坚决防止“说别人头头是道,观自我样样都好”问题,常拿“探照灯”照照自己,常用“扫描仪”检测自己,对着《条例》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敢于把自己的思想摆进去,勇于揪出“皮袍下藏着的小”、敢于刮去“肌肤上病变的瘤”,要多一些“吾日三省吾身”,时常自我多批评几下、让内心多“咯噔”几下,不断用党规党纪锤炼思想、洗涤心灵、涤荡污垢,切实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自身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坚持“把问题摆进去”,做到“对标对表看”。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坚持问题导向,才能更快地学好《条例》、规范言行。须带着思考学:《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哪里与我的职能岗位最关切、修订背后的深意是什么……从而进一步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深化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须带着问题学:聚焦党员干部常见的、容易越界的重难点问题,逐章逐条学、对标对表看,看清“红线”在哪里、辨识好“底线”是什么,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远离“高压线”、筑牢“防火墙”,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须带着反省学:珍惜每一次参加警示教育的机会,在反面典型的声泪俱下中反思自身,严刹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中饱私囊、表里不一等思想苗头,不搞两面派、不做两面人,多一些“检身若不及”主动性、“时时勤拂拭”自觉性,不断克服“与己无关”思想,不把自己当成旁观者、局外人。

坚持“把职责摆进去”,做到“知行合一干”。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条例》共3编11章158条,对六项纪律列出了详细的负面清单,每一条都是对党的纪律要求的细化和具体化,都与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新实效,党员干部须自觉把学习《条例》与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立足岗位职责当好职业操守“守门员”,始终坚持原则、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处理好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特别是在事关政策执行、资源配置、财政分配等问题上,须始终擦亮双眼、站稳脚跟,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杜绝卖人情、搞照顾、输送利益等问题,始终做到不畏权势、不徇私情、公道正派、为民用权。须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学习《条例》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列出民生问题清单、分清具体工作职责、排好工作推进时限,念好廉洁奉公“紧箍咒”,扑下身子出实招、下实功、干实事、求实效,一心为公、矢志为民、无私奉献,用实际行动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条例》学习变化和办事成效。

[责任编辑: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