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7月5日讯 随着每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推进,大家对退税概念已不陌生。不少深圳市民更是提前了解个人养老金,并成了税优产品的“尝鲜者”。除了个人养老金,近期税优健康险作为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因其普惠性也得到了众多关注。在2024年“7.8 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到来之际,友邦人寿《消保小课堂》再次上线,特邀其高净值部专家王健坤解读税优健康险的意义。
税优健康险产品扩容,助力健康险市场发展
201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原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下称《2017年通知》)。《2017年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下称“税优健康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其中,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同年7月税优健康险在全国推广。
税优健康险是一款政策性产品。《2017年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同时不设免赔额。因此对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提出较高要求。过去一般仅接受公司团体投保,极少险企开放个人购买,税优健康险并未实现真正的普及。根据界面新闻报道,截至2020年12月底,税优健康险累计销售保单约51万件,累计保费21.75亿元,占行业健康保险保费比例低于0.1%,发展远远不及预期。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龄人群对于商业保险的需求日益上升,但实际拥有的保障却存在较大缺口。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末全国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共计2167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5.4%。根据瑞士再保险研究院的报告,2018年中国的个人医疗支出占比高达36%,而同期的日本为12.8%,英国为16%,德国为12.5%,美国为11%。日益严重的老龄化社会给国家和家庭带来较大经济压力,国家亟须商业保险发挥更大的保障功能。此时,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是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必然选择。
为了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拓展商业健康险覆盖种类,2023年7月6日,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2023年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2023年通知》目的在于用足用好商业健康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满足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商业保险参与医疗保障体系的程度未来会不断加深。
本次通知主要有四方面内容:
1. 扩大了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由医疗保险扩展至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覆盖群体包括本人,被保险人也可以是其配偶、子女或父母。
2. 明确产品设计原则,规定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或保证续保期间不低于3年,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不低于5年。
3. 设定产品的赔付要求:医疗保险产品连续三年综合赔付率指标低于精算假设80%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及时采取调整改进措施。医疗保险业务三年累计综合赔付率指标低于65%的,除采取上述措施外,人身保险公司报送该类产品时,应当提交费率合理性说明材料。
4. 对可参与税优健康险的保险公司设立了四项准入条件,包括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上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核心偿付能力、上年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以及具备符合要求的业务管理系统,并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完成系统对接。
本次税优健康险产品的扩容预计会促进居民购买健康险的需求,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群、既往症人群等特殊人群,税优健康险新政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性的产品,并提供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的支付方式。税优健康险每年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最高2400元,作为普惠型产品,短期内对健康险保费的大规模增量影响有限。它的核心作用在于推动居民的保险保障意识,利用商业保险缓解未来的医疗费用压力,进一步提升居民的健康保险保障水平长期来看商业保险在我国医疗体系中可以更好地发挥医疗费用支付、医疗资源供给等特有功能,随着老龄化的持续推进,商业保险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友邦人寿特约作者 王健坤)
作者简介:王健坤,纽约州立大学会计学硕士。任职友邦人寿高净值业务部税务专家。加入友邦之前,曾在国际著名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美国、广州及香港分所任职。客户包括世界著名投行高管、上市公司创始人及超高净值客户、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财富500强企业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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