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报业集团财务资产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深圳报业集团财产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深圳报业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购买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餐饮场所责任险、(机动车辆)停车场责任险、广告牌及装饰物责任险等的承保服务,合同期三年。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如参与投标的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其为非独立法人则必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对投标人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函,并同时提供授权单位及被授权单位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前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ity.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报名:投标人于2024年11月15日11时30分前联系深圳报业集团财务资产部获取招标文件。请将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请填写《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指引表》并按指引表将材料排序,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2、3),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一套,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机构邮箱。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无论中标与否,购买费一律不退)。
四、答疑:如果对标书有疑问,请于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3日内以邮件形式(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招标机构。
五、投标:投标书应于2024年11月 22日14时30分前递交或邮寄到招标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两日前以邮件形式(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招标机构并电话通知招标机构。
六、招标文件使用特别说明
随招标文件发出的图纸、项目清单、资料和其他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对于招标文件中涉及需要作出选择的地方,招标人应作出相应的选择,“对号”表示选中该条件,“空白”表示不选中该条件。对于招标文件中下划线的位置,若不需要填写相应的内容时,可填写“无”。
七、招标机构:深圳报业集团财务资产部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四楼西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755-83518025
邮 箱:zcglb@szpgm.com
深圳报业集团财务资产部
2024年11月11日